■ ■ ■ ■ ■ ■ 本次修订将原《公司章程》中有关“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并删除“监事会”、“监事”等相关表述。对其他无实质影响的个别表述如“或”调整为“或者”、正文部分援引其他条款序号、条款序号及标点符号的调整等,不再逐项列示。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变更与备案登记相关手续,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士办理后续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 三、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具体情况如下: ■ 上述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序号第1项至第11项治理制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部分公司治理制度全文,公司将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大连豪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