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55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董事3名。 经过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黄新民先生、李文强先生、王璞女士、孙良先生、胡坤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徐强胜先生、海福安先生、万俊锋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海福安先生为具备会计专业资质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进行了任职资格审查,认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条件的要求。 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述8名董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二、其他说明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的人数和人员构成,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其他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可直接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参加表决的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经与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黄新民先生简历 黄新民,男,汉族,1970年4月生,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管理学硕士。曾任河南省许平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计划经营部主任、许平南管理处主任,河南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主任、河南同力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人选,河南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发展部主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黄新民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比例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采取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其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李文强先生简历 李文强,男,汉族,1984年9月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郑州分部投资顾问、中国工商银行河南省分行私人银行部投资顾问主管,中国平安保险(集团)下属企业陆金所B2B事业部创新业务总监,天安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总裁室成员、产品总监兼机构业务部总经理,中国农业银行总行私人银行部产品研发部副总经理,河南投资集团发展计划部副主任、发展计划部主任兼河南中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河南投资集团发展计划部主任、河南中原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 李文强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比例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采取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其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王璞女士简历 王璞,女,1978年11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洛阳春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河南豫能菲达环保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煤炭储配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颐城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河南汇融研究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主任,兼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公室主任、河南汇融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执行)、总经理。 王璞女士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比例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采取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其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四、孙良先生简历 孙良,男,1975年4月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河南天山材料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常务副总裁。历任鲁南中联水泥有限公司营销公司副总经理,中国联合水泥山东运营管理区营销中心副总经理、中国联合水泥淮海运营管理区营销中心副总经理、苏皖片区主任,中国联合水泥运营中心副总经理,中国联合水泥河南运营管理区副总裁、营销中心总经理,河南中联同力材料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 孙良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比例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采取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其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五、胡坤先生简历 胡坤,男,1980年8月生,中共党员,理学博士。现任长城财富保险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北京建信瑞居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新弘明成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北京发展大厦有限公司监事。曾任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兼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中科院中北国技(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中部知光技术转移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清华大学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暨科威国际技术转移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投资与咨询部经理等职务。 胡坤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非独立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比例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采取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其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六、徐强胜先生简历 徐强胜,男,汉族,1967年12月生,九三社员,经济法博士。历任河南财经学院教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 徐强胜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比例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采取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其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七、海福安先生简历 海福安,男,汉族,1963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硕士。曾任河南大学教师,会计学专业副教授。在财会研究、生产力研究等杂志发表论文20余篇,出版现代管理会计等著作教材6部,承担并完成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河南省财政厅规划项目20余项,获奖10余项。 海福安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比例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采取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其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八、万俊锋先生简历 万俊锋,男,汉族,1977年11月生,教授博导,工学博士。2009年博士毕业于法国国立应用科学学院图卢兹分院(INSA-Toulouse)。2009年07月至2011年08月法国利摩日大学环境科研中心博士后,曾任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环境科学系副教授。目前担任郑州大学生态与环境学院环境科学专业负责人,河南省环境与资源国际联合实验室副主任。 万俊锋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独立董事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比例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采取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查询,其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56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及年度薪酬绩效审计服务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执业准则,恪尽职守,履行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为保持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服务费用按照中标价执行,保持2024年审已定标准,即2025年度审计服务费用7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年度薪酬绩效审计15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三)业务信息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7.4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主要分布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五)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六)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小蕾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岳冯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立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权计伟 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从2018年至今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相关工作。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七)审计收费情况 2025年度审计服务费用价格按照中标价执行,2025年度审计服务费用73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4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年度薪酬绩效审计15万元。审计收费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结合公司年报审计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 本年度审计费用与上年度审计费用同比无变化。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调研评价,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经核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及年度薪酬绩效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及年度薪酬绩效审计工作。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除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及年度薪酬绩效审计相关专业服务之外,与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提供2025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及年度薪酬绩效审计工作,有利于公司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相关聘用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三)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经与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决议。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5-057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9:15-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召开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0月22日(星期三)(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所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嘉苑路38号城发环境研发中心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二)注意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00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4.00、5.00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其中提案5.00为选举独立董事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外的其他股东)。 (三)披露情况 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5年10月11日刊登的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委托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8:30-12:00;14:30-17:30) (三)登记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嘉苑路38号城发环境研发中心10楼。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另行通知。 (六)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嘉苑路38号城发环境研发中心10楼 2.联系人:李飞飞 3.电 话:0371-69158399 4.邮 箱:cfhj000885@163.com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一)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二)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 ■ 注:本次股东大会提案1.00以特别决议方式表决,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4.00、5.00均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5人,独立董事3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其中提案5.00为选举独立董事提案,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 为准,对同一项表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名称(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性质和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885”,投票简称为“城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对于累积投票议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4,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5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5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5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选举独立董事(如提案5,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星期一)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