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长、总裁李玉杰先生,原监事吴一彬女士,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孟雪霞女士,董事会秘书李波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公司董事长、总裁李玉杰先生,原监事吴一彬女士,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孟雪霞女士,董事会秘书李波先生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年7月4日至2025年10月3日),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54,6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0%)、21,5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1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0%)、330,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24%)。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总裁李玉杰先生,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孟雪霞女士,董事会秘书李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及原监事吴一彬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其中原监事吴一彬女士,副总裁、财务负责人孟雪霞女士,董事会秘书李波先生减持计划实施完成,董事长、总裁李玉杰先生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限内未减持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表格数据小数点位误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二、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减持情况与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截至目前,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3、本次减持的董事,原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李玉杰先生、吴一彬女士、孟雪霞女士及李波先生所做的承诺如下: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性规定: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玉杰先生、吴一彬女士、孟雪霞女士及李波先生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4、本次减持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和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三、备查文件 1、李玉杰先生、孟雪霞女士、李波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告知函》; 2、吴一彬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二六三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