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10月10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与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申请,对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开披露前的6个月内(即2025年3月21日至2025年9月22日,以下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查询,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程序与范围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填报《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25年9月24日出具《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本激励计划对外披露之前,公司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严格控制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的人员范围之内,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自查期间,共77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情况说明如下:
  1、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的核查对象
  在自查期间,有3名核查对象存在二级市场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上述核查对象的交易行为均未发生在内幕信息知情期间,其在买卖公司股票期间,公司尚未筹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2、为激励对象的核查对象
  在自查期间,除上述核查对象外,共有74名核查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上述74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行为的核查对象中,59名核查对象在买卖公司股票期间,公司尚未筹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15名核查对象在公司筹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其行为均系基于各自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公司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已按照上述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了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通过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而不当得利情形。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5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相关事务通知如下:
  一、召开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大楼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6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6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作为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参加对象的股东或者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参加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需对上述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可以接受其他股东委托投票。
  4、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公司将进行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持被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被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三)。
  2、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25年10月9日16:00送达),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时间:2025年10月9日9:30-11:30,14:00-16:00。
  4、登记及信函邮寄地点: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通讯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邮编:528463,传真:0760-8628358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李江
  2、联系电话:0760-86893816
  3、传真号码:0760-86283580
  4、电子邮箱:zqb@hoshion.com
  5、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三乡镇前陇工业区美源路5号
  6、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需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到会场。
  7、会议期限预计半天,现场会议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股东登记表;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24”,投票简称为“和胜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3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登记表
  截止2025年9月26日15:00交易结束时,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2824)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
  证件号码:
  股东账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登记日期:2025年月日
  股东签字(盖章):
  附件三:
  授权委托书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填的表决票无效,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类别和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25年月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