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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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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25-053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合伙人数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
  注册会计师人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4人;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39人;
  收入总额: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0,165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21,688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9,238万元;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7家;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
  上市公司审计收费:7,171.70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3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均具有相应资质和专业胜任能力,具体如下: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姜峰先生,200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6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胜先生,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5份。
  拟担任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谷尔莉女士,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姜峰先生,签字会计师李胜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谷尔莉女士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姜峰先生,签字会计师李胜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谷尔莉女士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业务服务费用16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业务服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与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9月3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在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中小股东利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9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期一年。公司拟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25-054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董事会定于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上午09: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会职权范围,审议事项合法、完备,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相关议案已经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4日,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10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24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议的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
  1、本次会议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2、上述议案除议案1外,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
  3、上述议案已经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2日(上午9:0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2、登记地点及会议咨询:
  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通讯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3、拟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包括非法人的其他经济组织或单位等,下同)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券投资业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25年10月22日17: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5)公司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本通知之附件2。
  4、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结束时间不早于网络投票结束时间。
  5、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6、会务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澳柯玛大街18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64003
  联系人:吴俊
  联系电话:0535-6729111
  传 真:0535-6729055-9055
  邮 箱:6729111@dfhy.cc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086,投票简称:海洋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5年10月24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议案的表决指示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托人姓名或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日期:2025年10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会结束之日止。
  委托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25-055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24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定于2025年9月30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际参加及审议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顺奎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取消后,监事将自动离任,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同时《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及其他涉及监事会的相关条款亦作出相应修订。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及各位监事仍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尽职履责。公司监事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治理及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版)》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9月)》。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086 证券简称:东方海洋 公告编号:2025-056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24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定于2025年9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董事8人,实际参加审议及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代行)刘洪涛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结合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的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10月9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版)》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5年9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为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具体经营需要,拟对公司治理相关制度予以修订。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修订后,原《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专项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自愿性信息披露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财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筹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于2025年10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各治理制度文件。
  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继续聘请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已经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于2025年10月24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4)。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相关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相应调整公司组织架构。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对公司原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和优化,取消战略规划部;增加党建办公室、采购部、信息管理部。具体内容详见尾页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九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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