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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09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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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7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对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50.94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25号)。
  因公司在回购期间实施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回购价格由不超过50.94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50.14元/股(含),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0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号)。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911,37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902%,最高成交价为38.0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7.3元/股,支付总金额为72,012,576.87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50.14元/股。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回购指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79 证券简称:中航光电 公告编号:2025-046号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6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号),持有本公司股份169,118,70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7.98%)的大股东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投资集团”)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的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7,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约0.33046%)。
  2025年9月29日,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河南投资集团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9月29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减持情况
  (一)减持股份情况
  ■
  河南投资集团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前发行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减持价格区间为40.04元一42.963元。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以上数据如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二、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河南投资集团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本次减持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一致。
  (三)河南投资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三、备查文件
  《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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