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5-040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恩斯”)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以现场、线上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公司会议室。本次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已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姚晗女士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表决方式、决议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监事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同时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5-038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项目情况: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紫金龙立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龙立化学”)拟投资建设选冶药剂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扩建项目”或“本项目”)。 ● 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不超过3亿元(以实际投入为准)。 ●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 相关风险提示:尽管已对本次拟投资建设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可行性研究和论证,但仍不排除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相关风险,具体详见后文“四、对外投资风险分析”,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建设“选冶药剂扩建项目”的议案》。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提升铜萃取剂产品的生产能力,扩大市场份额,福建龙立化学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投资建设选冶药剂扩建项目,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此项投资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与此项投资相关的手续及文件。 本次投资事项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投资事项尚须政府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选冶药剂扩建项目(暂定名,以有关部门最终备案名称为准) 实施主体:福建紫金龙立化学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项目拟选址于龙岩市上杭县蛟洋工业园区 投资总额:3亿元(含购置土地款、建设厂房、设备费等),分期建设。 资金来源:公司自筹 建设面积:项目拟用地95亩 土地取得方式:以招拍挂方式取得 上述建设项目最终用地位置、面积、土地用途、使用年限等以实际出让合同 载明的为准。 三、对外投资目的及影响 本项目为铜萃取剂等选冶药剂扩产项目。项目建设完成后,公司产能规模,尤其是公司铜萃取剂产能规模将得到进一步提升。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业绩的持续增长,进一步巩固公司在该行业的地位,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 本次投资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目前公司资金流动正常,本项目建设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一)本项目投资的前提是获得相应土地的使用权,项目建设所需用地需要 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拍挂形式取得。未来土地的使用权能否取得,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次投资项目金额、面积、建设周期等均为预计,实施情况存在不确 定性。 (三)本次项目实施尚需办理土地使用权、施工许可等前置手续,在后续实 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经济形势、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公司实际发展情况等因素 调整的可能性,因此该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者终止的风险。 (四)由于本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自然灾害、 施工进度等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完成的风险。 (五)本项目系基于当前行业前景、技术水平、市场环境等综合因素作出的 判断,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设备价格波动、产品市场需求变化等不可控因素的影 响,即使公司能在项目建成后对其进行有效管控和经营,项目实施效果能否达到 预期依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建设的后续进展,积极防范和应对后续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证券代码:688480 证券简称:赛恩斯 公告编号:2025-039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同时修订及制定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制定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同时,《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公司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并根据相关规定对《赛恩斯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部分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及制定。 一、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因本次修订所涉及的条目较多,本次修订中关于“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表述删除或者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以及其他非实质性修订,如“或”调整为“或者”、相关章节、条款及交叉引用所涉及序号根据上述内容做的相应调整等,在不涉及其他修订的前提下,不再逐项列示。基于前述情况,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对照详见下表: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