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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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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5-059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述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晶科”)拟出售其全资子公司浙江晶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科新材料”或“目标公司”,现已更名为“浙江紫璞新材料有限公司”)80%股权给无锡帝科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帝科股份”或“交易对手方”),交易对价为人民币8,000万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帝科股份持有晶科新材料80%股权,浙江晶科持有晶科新材料20%股权,晶科新材料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2)。
  根据各方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帝科股份应于协议签署后的五(5)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浙江晶科支付交易对价的20%即人民币1,600万元作为第一期交易对价。浙江晶科已收到交易对手方帝科股份支付的第一期交易对价款人民币1,6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13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各方签署的《股权收购协议》约定,晶科新材料已完成本次交易工商变更登记,且浙江晶科已收到交易对手方帝科股份支付的交易对价尾款人民币6,400万元。因此,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已完成,晶科新材料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88223 证券简称:晶科能源 公告编号:2025-060
  债券代码:118034 债券简称:晶能转债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子公司,被担保人中无公司关联方。
  ● 本次担保发生额:公司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7.2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58.24亿元。
  ● 本次公告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本次公告担保已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相关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为子公司以及子公司为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公告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77.2亿元,其中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18.2亿元,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9亿元,具体如下:
  1、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饶分行申请授信敞口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以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公司为上述敞口授信额度提供自有土地及厂房抵押担保,并追加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海宁晶科能源智造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2、公司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红谷滩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以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由浙江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为该笔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债务本金为人民币10亿元(或等值外币),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3、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自贸试验区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授信合同为准,上海晶科绿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晶科绿能(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为上述贷款额度提供自有办公大楼抵押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6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4、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晶科”)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5、青海晶科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0.8亿元,授信期限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0.8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6、晶科能源(肥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肥东晶科”)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安徽省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2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7、肥东晶科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8、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晶科”)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肥东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9、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饶晶科”)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信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10、浙江晶科储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晶科储能”)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11、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楚雄晶科”)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申请综合授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公司为上述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4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12、楚雄晶科向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敞口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公司为上述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授信期限不超过3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具体以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为下属控股或全资子公司、子公司之间预计提供合计不超过733.97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在担保额度内,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调整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含新设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保荐人对上述担保额度预计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
  本次公告的担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住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1号
  法定代表人:李仙德
  注册资本:1,000,519.9351万人民币元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13日
  经营范围: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应用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太阳能原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述应用系统用电子产品、太阳能建筑装饰材料、太阳能照明设备的设计、鉴证咨询、集成、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尽快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晶科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5.59%的股权。
  公司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2、青海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青海省西宁市湟中区上新庄镇规划五路19号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12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9年4月3日
  营业期限:2019年4月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金属材料制造;金属材料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技术玻璃制品制造;技术玻璃制品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青海晶科100%的股权。
  青海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青海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3、晶科能源(肥东)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大道与石池路交叉口西南角1号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3日
  营业期限:2006年8月2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肥东晶科55%的股权,安徽省合肥市循环经济示范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持有45%的股权。
  肥东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肥东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4、安徽晶科能源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龙兴大道与乳泉路交叉口东北角1号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10亿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年9月3日
  营业期限:2021年9月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有色金属合金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财务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安徽晶科100%股权。
  安徽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安徽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5、晶科能源(上饶)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江西省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迎宾大道3号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3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4月17日
  营业期限:2020年4月17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单晶硅棒、单晶硅片、多晶铸锭、多晶硅片;高效太
  阳能电池、组件和光伏应用系统的研发、加工、制造、安装和销售;太阳能原料及相关配套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上述应用系统用电子产品、太阳能建筑装饰材料、太阳能照明设备的设计、鉴证咨询、集成、制造、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上饶晶科86.8489%的股权,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9011%的股权,上饶市滨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
  11.2500%的股权。
  上饶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
  项。
  上饶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6、浙江晶科储能有限公司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黄湾镇向心路8号
  法定代表人:周方开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3年4月23日
  营业期限:2023年4月23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计算机系统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工业设计服务;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先进电力电子装置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通信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销售;新型建筑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晶科储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海宁心潮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浙江晶科储能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浙江晶科储能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7、晶科能源(楚雄)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住所: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鹿城镇外周路66号
  法定代表人:陈经纬
  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9月25日
  经营范围:太阳能硅片、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组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衍生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光伏产品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无机非金属材料及制品的生产(人工晶体、高性能复合材料、特种玻璃、特种陶瓷、特种密封材料、特种胶凝材料);有色金属复合材料及新型合金材料的生产(以上产品均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物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结构:公司持有楚雄晶科100%的股权。
  楚雄晶科信用状况良好,非失信被执行人,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楚雄晶科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二)关于上海晶科绿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晶科绿能(上海)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最高额抵押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三)关于为青海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保证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之后三年。
  3、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垫款/付款、利息、复利、罚息、基于该债权产生的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为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
  (四)关于肥东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五)关于为安徽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六)关于为上饶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七)关于为浙江晶科储能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八)关于为楚雄晶科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合同项下具体业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
  3、担保范围:本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担保的原因及合理性
  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资金需要,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少数股东中:国资股东对外担保需履行严格的审批程序,剩余少数股东无提供担保的能力,同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有充分的控制权,上述担保均由公司提供超比例担保,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可控。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融资担保均为满足公司、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经营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开展,均为向公司及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亿元,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58.24亿元,上述额度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为141.83%、37.84%,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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