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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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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5-086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完毕暨终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已出售完毕,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一)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1年5月1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员工持股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1年6月23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已于2021年6月23日全部通过非交易过户至“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250,000股,占过户日公司总股本的0.175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票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1)。
  (三)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告完成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即2021年6月23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后解锁,各期解锁比例分别为30%、30%、40%。
  (四)2022年6月23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解锁比例为持股总数的30%,即147,000股,占公司解锁日总股本的0.046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五)2023年6月23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解锁比例为持股总数的30%,即205,800股,占公司解锁日总股本的0.046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六)2024年6月23日,本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解锁比例为持股总数的40%,即384,160股,占公司解锁日总股本的0.061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三个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七)2024年6月24日,经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授权同意公司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379,420股。公司已根据相关出售安排及持有人的具体份额将上述部分收益进行了分配。分配完成后,本员工持股计划尚持有公司股份4,740股,占分配日公司总股本比例0.0008%。
  (八)2025年4月17日,公司召开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予以继续展期;2025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同意将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继续展期12个月,至2026年5月16日止。
  (九)2025年6月25日,公司实施了2024年度权益分派,以620,800,8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数由4,740股增至5,688股,占权益分配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比例0.0008%。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股份出售情况及后续安排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剩余持有的5,688股公司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0.0008%)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全部出售完毕,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根据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和《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项下的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期间,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信息敏感期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规定,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管理委员会将根据《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财产清算及收益分配工作。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002892 证券简称:科力尔 公告编号:2025-087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9栋B3座5楼运营中心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聂鹏举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告及相关文件于2025年9月13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股东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3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72,877,06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134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59,283,6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30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2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593,4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7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4,032,4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86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39,08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9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2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593,4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277%。
  3、出席/列席会议人员
  董事:聂鹏举、聂葆生、宋子凡、杜建铭、徐开兵
  董事会秘书:宋子凡
  高级管理人员:聂鹏举、宋子凡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张韵雯律师、李德齐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现场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并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790,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86%;反对1,049,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5%;弃权36,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9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5,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570%;反对1,049,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06%;弃权36,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24%。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787,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7%;反对1,046,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8%;弃权43,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2,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327%;反对1,046,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07%;弃权43,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66%。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2 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783,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8%;反对1,046,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8%;弃权46,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39,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085%;反对1,046,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07%;弃权46,4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9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8%。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3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783,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66%;反对1,047,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8%;弃权46,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38,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049%;反对1,047,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21%;弃权46,7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29%。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780,2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8%;反对1,046,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8%;弃权49,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35,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836%;反对1,046,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07%;弃权49,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7%。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5 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768,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28%;反对1,060,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43%;弃权47,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24,2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027%;反对1,060,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558%;弃权47,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5%。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6 募集资金规模及用途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776,8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9%;反对1,052,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2%;弃权47,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32,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598%;反对1,052,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88%;弃权47,9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15%。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7 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748,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72%;反对1,072,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77%;弃权56,2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03,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9545%;反对1,072,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448%;弃权56,2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7%。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8 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776,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8%;反对1,044,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1%;弃权56,2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31,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564%;反对1,044,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429%;弃权56,22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7%。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09 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778,7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5%;反对1,036,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9%;弃权62,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34,2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733%;反对1,036,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847%;弃权62,0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2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1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775,14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45%;反对1,049,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5%;弃权52,0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30,5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474%;反对1,049,8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814%;弃权52,09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3,9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12%。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78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4%;反对1,049,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4%;弃权41,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1,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256%;反对1,049,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64%;弃权41,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786,1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4%;反对1,049,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4%;弃权41,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1,5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256%;反对1,049,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64%;弃权41,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785,8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3%;反对1,049,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14%;弃权42,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1,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235%;反对1,049,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764%;弃权42,1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2%。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803,5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21%;反对1,031,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7%;弃权41,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58,9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496%;反对1,031,7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24%;弃权41,8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80%。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786,4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75%;反对1,047,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08%;弃权43,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41,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2277%;反对1,047,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621%;弃权43,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1%。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779,7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057%;反对1,052,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22%;弃权45,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35,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800%;反对1,052,1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78%;弃权45,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23%。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71,801,6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16%;反对1,031,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67%;弃权43,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57,0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3361%;反对1,031,9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538%;弃权43,5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01%。
  此议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10、审议通过《关于确认报告期内关联交易的议案》
  股东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聂鹏举、聂葆生、宋子凡、莞香资本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莞香葆春9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回避了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36,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921%;反对1,052,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99%;弃权43,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36,8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1921%;反对1,052,4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4999%;弃权43,22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80%。
  本议案获得本次股东会通过。
  三、律师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张韵雯、李德齐
  3、结论性意见: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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