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5-076 债券代码:111001 债券简称:山玻转债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本次章程修订包括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在董事会中增设职工代表董事等事项。公司于近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表决,选举李锋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锋先生不持有公司股份。李锋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关于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的条件。 本次选举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1.李锋,男,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大学学历,高级政工师。历任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北皂煤矿综掘队技术员、综合办公室秘书、综合办公室副主任,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大恒煤业综合办公室副主任、主任,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高级主管,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督察办)副主任。现任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职工董事。 证券代码:605006 证券简称:山东玻纤 公告编号:2025-075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第一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董事长张善俊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员、人数及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6人,非独立董事朱辉因工作原因未出席本次会议; 2、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 关于修订《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00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3、4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表决通过。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以上表决通过。议案2、12对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或授权代表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议案12涉及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新材料有限公司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青岛)律师事务所 律师:石鑫、刘妍妮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东玻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 2025年9月30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