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成都市高新区高新国际广场B座10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义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英格女士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和制定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的董事议案 ■ 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3、4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君合(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赵媛媛、钟晓依云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现场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此作出的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百利天恒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