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标题导航 |
 |
|
|
|
|
|
|
|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 决议公告 |
|
|
|
|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5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征求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讨论,经决议通过如下事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认为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基本原则,在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并通过《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3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绿洲环路396弄11号9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5日 至2025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所需材料 1.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请持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委托代理人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现场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9:30-12:00,13:30-17:0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闵行区绿洲环路396弄11号楼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股东也可用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到达本公司所在地邮戳日不晚于2025年10月14日17:00时,并请在信函或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为保证本次股东会的顺利召开,减少会前登记时间,请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提前登记确认。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登记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绿洲环路396弄11号楼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编:201203 电话:021-50801916 传真:021-50801386 邮箱:cathaybiotech_info@cathaybiotech.com 联系人:臧慧卿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2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租售公租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提高员工凝聚力及工作积极性,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凯赛(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凯赛”)根据上海市及临港产业园区关于“先租后售”公租房的相关规定,向上海临港浦江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公租房,并将其分批租售给公司员工。 经公司研究决定,本次认购公租房的员工共计18人,其中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公租房认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交易于2025年9月29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臧慧卿女士、杨晨先生、刘嘉雨先生回避表决。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人暨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位于上海市闵行区建泽路260弄内,交易涉及的建筑面积总计为488.83m2。本次关联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以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标的产权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人,具体如下: 1、张红光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 2、侯本良先生,现任公司副总裁 3、杨晨先生,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首席运营官 4、臧慧卿女士,现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5、刘嘉雨先生,现任公司职工董事 三、关联交易定价情况 上述公租房房屋产权前期登记在上海凯赛名下,关联方本次认购后,与上海凯赛签订《新元畅想苑公共租赁住房先租后售协议》,在符合协议约定的员工任职要求及“先租后售”园区公共租赁住房试点项目规定的过户条件后将办理过户手续。本次关联交易价格以公司取得房屋产权时的价格为基础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将公租房租售给公司员工是为了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提高员工凝聚力及工作积极性。本次交易定价遵循自愿、公平、合理的原则,关联方获取公租房的定价原则与公司其他员工一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向关联方租售公租房的议案》,关联董事臧慧卿女士、杨晨先生、刘嘉雨先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租售公租房的议案》。经审议,全体独立董事认为:上海凯赛向关联方租售公租房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为公司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提供了保障,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向关联方租售公租房的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中介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租售公租房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关联方租售公租房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0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上述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3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0年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1,668,198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133.45元,合计募集资金人民币556,062.1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8,062.7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27,999.3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0]3-6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2020年11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募投项目之一“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4万吨/年生物法癸二酸项目”变更为“40000吨/年生物法癸二酸建设项目”,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凯赛(太原)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0)。 2021年12月6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实施地点由“山东省金乡县济宁新材料产业园区金乡凯赛生物材料有限公司预留空地自建房产”变更为“上海市闵行区临港浦江国际科技城购置房产”,实施主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凯赛(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总额由20,789.00 万元变更为44,192.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保持20,789.00万元不变,不足部分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4)。 2022年1月1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2年1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40000吨/年生物法癸二酸建设项目”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171,102.00万元调整为50,125.00万元,变更募集资金120,977.00万元投入新项目“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2023年1月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3万吨长链二元酸和2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2023年7月13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募投项目之一“生物基聚酰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 2023年8月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 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3年11月28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年产 3 万吨长链二元酸和 2 万吨长链聚酰胺项目”结项并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以公开摘牌方式受让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7)。 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情况 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情况下,公司经审慎研究,拟对“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由于当前项目所在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和投产条件仍尚待完善,公司决定将项目建成时间从2025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 四、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二)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凯赛生物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凯赛生物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1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赛生物”或“公司”)授权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其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在授权期内,上述担保发生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 拟担保人/拟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内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且拟担保人与拟被担保人的股东及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均相同。 ●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0万元,均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 拟担保人/拟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且股权架构一致,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 本次授权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授权期内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授权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在其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在授权期内,担保发生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最终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或金融机构批复为准。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拟被担保人均为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主要被担保人情况如下: 1、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2、凯赛(太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前述担保额度可以在包括上述拟被担保人在内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及其授权人员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审核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担保额度及授权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新的担保协议,具体担保协议金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担保方式等内容,由担保方、被担保方与相关贷款银行或合作方等机构在本次授权额度内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公司结合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授权其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为其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提供担保,有利于进一步满足被担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项目建设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同时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 本次授权事项的拟被担保人均为公司下属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信用情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公司对其日常经营管理及财务方面有控制权,为其担保的财务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内,因此其他股东未提供同比例担保及反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结合公司发展计划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拟担保人/拟被担保人均为公司控股且股权架构一致,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50,000万元,均为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88065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公告编号:2025-054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9月26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XIUCAI LIU(刘修才)主持,会议以通讯会议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实施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并制定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晨先生、刘嘉雨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了规范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效落实,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晨先生、刘嘉雨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范围内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一)授权董事会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 (二)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本计划持有人的资格、增加持有人、持有人份额变动、已身故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员工持股计划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终止后的清算事宜; (三)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四)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办理回购注销相关事宜; (五)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购买股票的过户、锁定和解锁、回购或出售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分配的全部事宜; (六)授权董事会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七)授权董事会变更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八)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合同及协议文件; (九)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或应证监会、交易所监管要求,授权董事会根据前述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十)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之日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员工持股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有关事项可由董事会授权其他适当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或人士依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约定行使,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杨晨先生、刘嘉雨先生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内部无偿划转的议案》 为优化资源配置,打造集约高效的乌苏生产基地,使其股权架构与业务、管理架构相匹配,形成强有力的地域优势,同时提升管理效率、降低运营成本,董事会同意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持有的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凯赛(乌苏)生物材料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划转事项不涉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变化,不改变标的公司的经营活动。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结合募投项目当前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对“年产50万吨生物基戊二胺及90万吨生物基聚酰胺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27年12月31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2025-050)。 (六)审议通过《关于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控股子公司在其他非全资控股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发生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担保额度可以在凯赛(太原)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凯赛(太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拟担保人/拟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内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且拟担保人与拟被担保人的股东及各股东的持股比例均相同。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5-051)。 (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发展规划和生产经营的需求,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在其他全资子公司申请信贷业务及日常经营需要时,为其提供担保。上述担保发生余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担保额度可以在凯赛(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凯赛(金乡)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凯赛(乌苏)生物材料有限公司、凯赛(乌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等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内部调剂。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租售公租房的议案》 为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员工对公司的归属感,提高员工凝聚力及工作积极性,公司全资子公司凯赛(上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上海市及临港产业园区关于“先租后售”公租房的相关规定,向上海临港浦江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认购公租房,并将其分批租售给公司员工。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租售公租房。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臧慧卿女士、杨晨先生、刘嘉雨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向关联方租售公租房的公告》(2025-052)。 (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10月15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5-053)。 特此公告。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简称:凯赛生物 证券代码:688065 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二〇二五年九月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风险提示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须经公司股东会批准后方可实施,后续能否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有关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出资比例、实施方案等属初步方案,本员工持股计划能否最终完成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三、员工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若员工认购金额较低时,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不成立或者低于预计规模的风险。 四、公司后续将根据规定披露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别提示 本部分内容中的词语简称与“释义”部分保持一致。 一、《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系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强制员工参加本计划的情形。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参加对象包括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技术(业务)骨干。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持有人总人数不超过155人(不含预留份额),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6人,具体参加人数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的凯赛生物A股普通股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拟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不超过130.00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72,128.9794万股的0.18%。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前述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 五、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预留15.00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总数的11.54%,预留份额将用于激励公司未来新引入人才、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预留份额待管理委员会在确定持有人后再行分配,届时公司将相应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 六、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标的股票的价格为25.53元/股(含预留)。 七、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采用自行管理模式。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部管理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设管理委员会,并授权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代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切实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合法权益。 八、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所对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所获标的股票均分两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本批次所对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50%、5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九、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前,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征求员工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公司将发出召开股东会通知,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员工持股计划发表明确意见。本员工持股计划必须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公司实施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规定执行。 十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释义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特指如下含义: ■ 注:本计划草案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所致,下同。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 公司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本计划草案,目的在于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本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及持有人情况 (一)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系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参加对象应符合以下标准之一: 1、公司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中层管理人员; 3、公司技术(业务)骨干。 除本员工持股计划另有约定外,所有参加对象必须在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时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与公司签署劳动/劳务/聘用合同。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持有人总人数不超过155人(不含预留份额),其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6人。 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作为持有份额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份额为3,318.90万份。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初始设立时,参加对象及拟持有份额的情况如下: ■ 注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最终参加员工人数、名单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员工实际认购情况确定。 注2: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前,若参加对象出现放弃认购、未按获授份额足额缴纳或未按期缴纳认购资金的情形,则均视为自动放弃认购权利,由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本计划授权的管理委员会将该部分权益份额重新分配给符合条件的其他员工或将相关份额放入预留份额中。本员工持股计划最终参加人员以及持有人具体持有份额根据实际认购情况确定。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员工持股计划拟预留15.00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总数的11.54%,预留份额将用于激励公司未来新引入人才、对公司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团队或个人。 预留份额待确定持有人后再行受让并将相应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预留份额在被授予前不享有与本持股计划持有人相关的表决权,不计入持有人会议中可行使表决权份额的基数。预留份额的分配方案(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持有人等)由管理委员会在存续期内一次性或分批次予以确定。若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且预留份额仍未完全分配,则由管理委员会决定剩余份额及对应公司标的股票的处置事宜。 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获授份额占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不超过30%。 (三)参加对象的核实 公司聘请的律师将对参加对象的资格等情况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资金来源、购买价格和规模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凯赛生物A股普通股股份。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130.00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72,128.9794万股的0.18%。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获得公司股东会批准后,将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获得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回购股份的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第一届第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80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发布《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截至2022年11月30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1,133,035股,占公司总股本583,278,195股的比例为0.194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03.29元/股,最低价为66.22元/股,回购均价为83.4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573,991.41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公司于2023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第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的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93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发布《上海凯赛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完成本次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977,764股,占公司总股本583,378,039股的比例为0.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57.37元/股,最低价为36.40元/股,回购均价为51.57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425,754.38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系来源于上述回购方案回购的股份或公司未来新制定回购方案而回购的公司股份。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参加对象认购员工持股计划份额的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 1、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标的股票的价格为25.53元/股。 2、购买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内标的股票的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 (2)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20、60、120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 本员工持股计划向持有人授出首次及预留权益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价格均同前述购买价格。 3、购买价格的调整方法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公司董事会可决定是否对该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若公司董事会决定调整购买价格的,则调整方法如下: (1)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2)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公司总股本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3)缩股 P=P0÷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n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 (4)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购买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不超过130.00万股,约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时公司股本总额72,128.9794万股的0.18%。具体持股数量以员工实际出资缴款情况确定,公司将根据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持有人所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前述标的股票总数不包括持有人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二级市场自行购买及通过股权激励计划获得的股份。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持股期限、锁定期及解锁安排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所对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存续期届满且未展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公司应当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限届满前六个月披露提示性公告,说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标的股票数量。 4、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上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止;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监管规则、政策性文件等发生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交易限制自动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低于12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所对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本批次所对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且满足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解锁条件后按照以下时间点及比例予以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将一并锁定,该等股票亦应遵守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期限的要求及股份锁定安排。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安排 为体现激励与约束对等,兼顾激励效果和公司股东利益,充分调动和激发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本员工持股计划设定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部门层面绩效考核指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以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部门层面绩效考核指标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指标作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解锁的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将2025年至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作为业绩考核年度,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