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本次将原《公司章程》中的“股东大会”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删除了“监事会”、“监事”等相关表述,以及对其他无实质影响的个别表述进行了调整,此外因上述修订导致的序号变更,本对照表不再逐条列示。 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将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情况为准。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原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办理相关工商变更事宜。 三、其他说明 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公开发行了6,016,5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有关规定和《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冠盛转债”自2023年7月10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截至2024年4月10日,累计共有190,301,000元“冠盛转债”已转换成公司股票,累计转股数10,805,627股,以上转股数量增加的注册资本已办理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后续转股增加的注册资本公司将择机办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温州市冠盛汽车零部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