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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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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45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9月29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以现场加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吴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其中独立董事4名。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对31名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000,3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股份总数由889,703,140股变更为888,702,840股,注册资本由889,703,140元变更为888,702,840元。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5-046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持公司内部制度与新施行的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新增1项内部管理制度,并对20项现行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5-046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全文同期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2.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2.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2.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2.05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原《关联交易决策权限与程序规则》同时废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2.0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2.0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2.0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2.0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2.1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2.1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2.1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2.1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2.1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2.15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及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2.16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2.17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2.18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2.1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2.20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ESG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2.2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本议案2.01-2.05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和期限授权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5-047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5年10月17日14:30在公司总部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内容详见同期披露的临2025-048号《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董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47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种类: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含其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T+1”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 ( 委托理财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委托理财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收益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适当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二)委托理财金额 根据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投资计划,结合公司当前资金结余情况,公司拟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委托理财的收益进行委托理财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上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等专项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国内大型商业银行(含其理财子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市场信用级别较高、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包括“T+1”银行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等。本公司与受托方不构成关联关系。 (五)投资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审议程序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以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和期限授权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及理财期限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并签署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型产品,财务资产部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相关事宜的推进,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委托理财事宜受到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因素影响,因此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公司财务资产部负责理财产品业务的各项具体事宜,采用遴选方式选择产品及其受托方,包括提出理财额度建议、理财产品选择、理财风险评估、选择合作机构、制定和实施理财计划等,并纳入预算管理。 2、财务资产部将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进展情况,实时评估风险,采取应对措施,防范投资风险。 3、委托理财遵循公司《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操作执行。如遇投资风险,按照公司《重大风险报告制度(试行)》要求,立即进行风险事项上报,确保风险得到及时、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4、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公司投资理财产品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将在确保主营业务正常运行、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对委托理财投资产品的风险、收益以及未来的资金需求进行充分的预估与测算,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求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等会计准则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列报,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49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通知,于2025年9月29日在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以现场加通讯表决形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立新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另外根据公司2023年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31名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000,300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审核意见:公司在确保主营业务正常运行、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同意票数占参加会议监事人数的100%。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年9月30日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48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7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7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诸暨市望云路88号公司总部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7日 至2025年10月1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另行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登记。 (二)法人股东凭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登记。 (三)请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2025年10月14一16日8:30一11:30、13:30一16:30期间到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外地股东可以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自理。 (二) 公司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望云路88号 邮政编码:311800 联系人:郭滢、邢朝霞 联系电话:0575-87211326传真:0575-87214308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7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526 证券简称:菲达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5-046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 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的情况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结合股权激励对象发生异动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公司对31名激励对象的部分或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1,000,300股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889,703,140股变更为888,702,840股。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发生如下变更: ■ 二、关于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三、关于《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3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工商登记事宜。《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情况详见附件,相关条款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本次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期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制定及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持公司内部制度与新施行的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3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5年5月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具体如下表: ■ 上述拟修订的制度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其中《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相关制度全文同期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菲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30日 附件: 《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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