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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旗下 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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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旗下 控股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诺力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力销售”)。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诺力销售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2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实际为诺力销售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亿元(不含本次)。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5.3亿元,其中对诺力销售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5亿元。该担保额度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5年9月28日,公司旗下全资子公司诺力销售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湖州长兴支行”)签署了《授信协议》(合同编号为:571XY250818T000199),招商银行湖州长兴支行同意在《授信协议》约定的授信期间内,向诺力销售提供总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亿元的授信额度。招商银行湖州长兴支行和诺力销售原签有编号为571XY250113T000014的《授信协议》项下叙做的具体业务尚有未清偿余额的,自动纳入本协议项下,直接占用本协议项下授信额度。 为满足和支持诺力销售的业务发展,公司向招商银行湖州长兴支行出具了《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为:571XY250818T00019901),对招商银行湖州长兴支行与诺力销售签署《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提供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贰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进行担保。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诺力销售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太湖街道长州路528号研发大楼408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522MA7AT34B0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新华 成立日期:2021年10月11日 营业期限:2021年10月11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智能仓储装备销售;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特种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机械设备租赁;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五金产品批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行业应用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诺力销售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主要财务状况: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 3、债务人:诺力销售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亿元整),以及相关利患、罚患、复患、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本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期间为自本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贵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任一项具体授信展期,则保证期间延续至展期期间届满后另加三年止。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充分考虑了诺力销售的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下属子公司产业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公司指派专人负责担保各项事宜,充分掌握被担保方的信用、财务及担保风险情况,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自本事项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的期限内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5.3亿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2251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旗下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亿元(不含本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6.72%。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 诺力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 诺力股份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合同编号:“571XY250818T00019901”)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603611 证券简称:诺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虹洲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虹洲置业”)。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虹洲置业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诺力股份”)实际为虹洲置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为0元(不含本次)。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各控股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8,500万元,其中对虹洲置业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1,500万元。该担保额度有效期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诺力股份关于新增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 二、担保进展情况 虹洲置业于近日与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工一建”)签订了诺力上海总部项目工程总承包工程合同。 为确保上述合同的顺利执行,公司为虹洲置业向建工一建提供合同总金额1,500万元的银行履约保函并提供担保。 2025年9月2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支行签署了《开立保函合同》(合同编号:“长兴2025内保字016”),担保金额为1,500万元。上述保函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市分行开立以上海建工一建集团有限公司为受益人的履约保函,保函金额合计1,500万元,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作为被担保人的委托代理人对《开立保函合同》及由此形成的权利义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上海虹洲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闵行区申贵路719号701-6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MAC4B51TXQ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丁晟 成立日期:2022-12-15 营业期限:2022-12-15 至 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系:虹洲置业为公司孙公司,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诺力技术有限公司出资950万元,持股比例95.00%;上海地产虹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50万元,持股比例5%。 主要财务状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经营情况如下: ■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县支行 3、债务人:上海虹洲置业有限公司 4、保证金额:1,500万元 5、保证方式:信用保证担保 6、保证期间: 1)编号为长兴2025内保字016保函的保证期间:2025年9月28日起生效,至2027年1月10日止失效;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孙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宜,充分考虑了孙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推动公司下属子公司产业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的需要。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一年内为孙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度为8,500万元。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已经批准的对外担保额度总额为不超过6.1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20.9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1.91%;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情况。公司未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亦无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诺力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诺力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虹洲置业营业执照及财务报表; 4.《开立保函合同》(合同编号:“长兴2025内保字016”) 诺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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