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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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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ST 智胜 公告编号:2025-041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说明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所需,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四川振兴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研院”)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2亿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为4%,根据实际用款需求分批发放。同意公司将经评估的资产抵押给产研院,作为对该项借款的担保。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游志胜将其持有的公司20,589,033股股份质押给产研院,作为对该项借款的担保。 (二)关联关系说明 四川省财政厅系公司第二大股东,持有公司15,724,800股股份,持股比例为6.97%。同时,四川省财政厅是产研院的实际控制人。四川省财政厅与产研院之间的持股关系图如下: ■ 游志胜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20,589,03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9.1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产研院系公司的关联法人、游志胜系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公司向产研院借款并提供经评估的资产抵押;游志胜为本次借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均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三)审议程序说明 2025年9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9月2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游志胜、童炜、游健回避本议案的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产研院基本情况 ■ (二)游志胜基本情况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关联方产研院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2亿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为4%,根据实际用款需求分批发放。公司将经评估的资产抵押给产研院,作为对该项借款的担保。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游志胜将其持有的公司20,589,033股股份质押给产研院,作为对该项借款的担保。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的利率系交易各方在同期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基准利率基础上自愿协商的结果,符合市场原则,价格公允、合理。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拟向产研院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2亿元,借款期限1年,根据实际用款需求分批发放,借款利率4%,2025年12月20日按资金使用时间支付一次利息,剩余本息到期一次支付。 本次关联交易尚未签署有关协议,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签署借款合同。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主要基于满足公司经营需求,有利于保障公司合理调配和使用资金,符合公司现行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大股东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独立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未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七、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1、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过去12个月与产研院进行的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0元。 2、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不含本次),过去12个月与游志胜进行的关联交易合计金额为0元。 八、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ST 智胜 公告编号:2025-043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情况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依照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性要求,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通信设备销售”,经营范围变动前后的对比情况详见“二、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情况”内容。 二、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根据增加经营范围的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事项审议。最终的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ST 智胜 公告编号:2025-044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下午2: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 现场会议时间 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下午2:00 2.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票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 (七)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因本次审议的提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审议议案时,关联股东四川省财政厅、游志胜及其一致行动人陈素华、游健,游志胜控制的四川智胜视科航空航天技术有限公司、四川力攀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均需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科东一路7号智胜大厦12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提案编码表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9月30日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以及相关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的要求,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人员之外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一)登记手续 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法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2.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登记名称: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未在登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可以出席本次股东会,但对会议事项没有表决权。 (二)登记时间 2025年10月13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成都市武科东一路7号,邮政编码:610045 联系电话:028-68727816 传真号码:028-84173453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蒋红莉 电话:028-68727816 传真:028-84173453 邮政编码:610045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一)与会股东或其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受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另行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253” 2.投票简称:“智胜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5年10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 2025年10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代表本股东出席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按照下列指示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 □无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受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授权日期: 委托人持股性质及持股数量:有效期限: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ST 智胜 公告编号:2025-040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9月2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由董事会秘书于2025年9月24日以微信等方式向各位董事及会议参加人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为蔡春、王清云、袁仕理。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游志胜先生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 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其中关联董事游志胜、童炜、游健回避表决。 游志胜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20,589,033股股份,持股比例为9.13%,游健系游志胜之子。童炜系四川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四川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与四川振兴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研院”)的实际控制人均为四川产业振兴基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为满足公司经营所需,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关联方四川振兴产业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2亿元,借款期限1年,借款利率为4%,根据实际用款需求分批发放。董事会同意公司将经评估的资产抵押给产研院,作为对该项借款的担保。 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游志胜将其持有的公司20,589,033股股份质押给产研院,作为对该项借款的担保。 该议案已于2025年9月28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关于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登载于2025年9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编号:2025-041)。 (二)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四川华控图形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将其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四川华控图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控图形”)44.80%股权转让给成都聚兴同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本次交易顺利实施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华控图形的股权,其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公司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四川华控图形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登载于2025年9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编号:2025-042)。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经审议,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依照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范性要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通信设备销售”,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中关于经营范围的内容。最终的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核准、登记情况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暨相应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登载于2025年9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编号:2025-043),《公司章程》全文登载于2025年9月30日巨潮资讯网。 (四)审议通过《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决定于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下午2:0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登载于2025年9月30日的巨潮资讯网、《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告编号:2025-044)。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002253 证券简称:*ST 智胜 公告编号:2025-042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四川华控图形 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四川华控图形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向成都聚兴同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聚兴同行”或“交易对方”)转让其持有的四川华控图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控图形公司”)44.80%的股权。 一、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将其持有的华控图形公司44.80%的股权以2,206.00万元交易价格转让给聚兴同行。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华控图形公司的股权,华控图形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方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目前,聚兴同行成立不足一年,其实际控制人系自然人陈晓红。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公司持有的华控图形公司44.80%的股权。 (二)交易标的权属情况 公司持有的华控图形公司44.80%的股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的情况,不涉及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涉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华控图形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四川华控图形科技有限公司 2.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一段76号16F层 3. 法定代表人:苏飏 4.注册资本:1,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73159632X0 6.成立时间:2001年8月16日 7.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8. 经营范围:软件开发;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集成电路设计;计算机系统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等。 9. 本次交易完成前,华控图形公司股权结构 ■ 本次交易完成后,华控图形公司股权结构 ■ 10.华控图形公司一年一期财务数据(单位万元) ■ 11.华控图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2.华控图形公司的评估情况 根据上海申威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四川华控图形科技有限公司拟了解股权价值涉及的四川华控图形科技有限公司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沪申威评报字(2025)第SC0091号),经资产基础法评估,以2025年3月31日为评估基础日,华控图形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4,925.66万元,评估增值95.75万元,增值率1.98%。据此,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后确定,本次华控图形公司44.80%的股权转让成交价款为2,206万元。 1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华控图形公司的股权,华控图形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不存在为华控图形公司提供担保、财务资助、委托华控图形公司理财的情形。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转让方: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成都聚兴同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一)本次股权转让价款 基于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和条件,转让方同意以人民币2,206万元的价格向受让方出售和转让其目前持有的华控图形公司448万元的注册资本,对应44.80%的股权。 (二)股权转让价款支付 1.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200万元首付款项; 2.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后, 于2025年12月20日前,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2,006万元尾款项;在尾款支付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股权工商变更手续。 (三)交割 1. 各方确认,本协议签署生效且受让方已全部支付股权转让价款之日作为股权“交割日”,转让方与受让方完成目标股权的交割。 自交割日起,转让方不再基于交易文件约定及法律规定享有目标股权相关的任何股东权利或者权益,受让方依照交易文件约定及法律规定,就目标股权享有所有相应的股东权利。 2. 转让方应积极配合公司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 目前转让协议尚未正式签署。公司将在履行审批程序后在授权范围内与交易方及时签署正式协议,具体以最终签署的转让协议为准。 五、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为股权转让,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不会形成新的关联关系,不会产生同业竞争问题。本次转让控股子公司股权所得款项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六、交易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交易主要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 (二)本次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公司持有华控图形公司44.80%的股权,华控图形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华控图形公司的股权,华控图形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对年度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金额将在股权交割完成后的进展公告中披露。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风险提示 成都聚兴同行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信用状况良好,公司将及时督促其按合同约定支付股权转让价款,并根据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七、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资产评估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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