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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30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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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5-093
  债券代码:124024 债券简称:铜陵定0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9月26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文燕先生为公司总经理(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文燕先生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同日,文燕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附件:文燕先生简历
  文燕先生: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中南工业大学化学系冶金物理化学学士,冶炼正高级工程师。2018年4月至2022年6月,任金隆铜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职工监事,金隆铜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2023年2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职工监事,金冠铜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任公司职工监事,金冠铜业党委副书记、经理,有色控股副总工程师;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金冠铜业党委副书记、经理。
  文燕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5-092
  债券代码:124024 债券简称:铜陵定0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的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3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楼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5年9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等相关公告。上述第3项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要求,议案中的审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符合出席条件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持股凭证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符合出席条件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书面授权委托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人股东登记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二)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1日(星期六)、2025年10月13日(星期一),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6: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内西楼二楼),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逍,张宁
  联系电话:0562-5860148;0562-5860149
  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内西楼铜陵有色公司董事会秘书室,邮政编码:244001
  电子邮箱:wangx@tlys.cn;tlyszhangn@126.com
  (五)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0”,投票简称为“铜陵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召开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日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
  ■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5-090
  债券代码:124024 债券简称:铜陵定0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和十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2025年半年度公司合并利润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40,925,251.21元,母公司净利润为3,456,250,570.57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13,117,351,861.68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为7,656,268,706.43元。
  3.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期。现暂以截至2025年9月26日相关数据测算,公司总股本为13,409,471,5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为670,473,575.50元(含税)。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如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并将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一2026年)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资金需求和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与所处行业的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公司十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30证券简称:铜陵有色公告编号:2025-089
  债券代码:124024 债券简称:铜陵定0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9月26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如下:
  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增补文燕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文燕先生已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任职资格,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文燕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后,公司董事会人数为九人,其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附件:文燕先生简历
  文燕先生: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中南工业大学化学系冶金物理化学学士,冶炼正高级工程师。2018年4月至2022年6月,任金隆铜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职工监事,金隆铜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2023年2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职工监事,金冠铜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任公司职工监事,金冠铜业党委副书记、经理,有色控股副总工程师;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金冠铜业党委副书记、经理。
  文燕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30证券简称:铜陵有色公告编号:2025-088
  债券代码:124024 债券简称:铜陵定0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五次监事会于2025年9月26日在安徽省铜陵市铜陵有色展示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培进先生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6人,出席现场会议监事4人,2名监事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十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29日
  证券代码:000630证券简称:铜陵有色公告编号:2025-087
  债券代码:124024 债券简称:铜陵定0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在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铜陵有色展示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于2025年9月22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出席会议董事8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3人,1名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独立董事朱明缺席,未委托其他董事代为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龚华东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文燕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简历附后)。
  同日,文燕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增补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五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下午14:30时在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楼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公司十届二十五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附件:文燕先生简历
  文燕先生:1971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中南工业大学化学系冶金物理化学学士,冶炼正高级工程师。2018年4月至2022年6月,任金隆铜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2022年6月至2023年2月任公司职工监事,金隆铜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2023年2月至2023年9月任公司职工监事,金冠铜业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经理;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任公司职工监事,金冠铜业党委副书记、经理,有色控股副总工程师;2024年9月至2025年9月任公司副总经理,金冠铜业党委副书记、经理。
  文燕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30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公告编号:2025-094债券代码:124024 债券简称:铜陵定0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铜陵定02实施暨即将
  停止转股的重要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最后转股日:2025年10月10日
  截至2025年9月29日收市后,“铜陵定02”已经停止转让。本公司特提醒投资者在期限内转股。2025年10月10日是“铜陵定02”最后一个转股日,当日收市前,持有“铜陵定02”的投资者仍可进行转股;2025年10月10日收市后,未转股的“铜陵定02”将停止转股。
  2.截至2025年9月29日收市后,距离“铜陵定02”停止转股并赎回仅剩3个交易日。本公司特别提醒“铜陵定02”持有人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充分了解相关风险,注意最后转股时间,审慎作出投资决策。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0630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债券代码:124024 债券简称:铜陵定02
  转股价格:3.20元/股
  转股期限:2024年3月27日至2029年9月20日
  1.“铜陵定02”赎回价格:100.063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1.1%,且当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5年9月4日
  3.赎回登记日:2025年10月10日
  4.赎回日:2025年10月13日
  5.停止转让日:2025年9月30日
  6.停止转股日:2025年10月13日
  7.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5年10月16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5年10月20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10月10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铜陵定02”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铜陵定02”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投资者持有的“铜陵定02”存在被质押或冻结情形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11.本次“铜陵定02”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转让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5年3月21日起,“铜陵定02”已发行期满18个月,同时自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4日,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铜陵定02”当期转股价格(即3.20元/股)的130%(含130%,即4.16元/股)。根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登记完成的公告》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发“铜陵定0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前赎回“铜陵定02”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铜陵定02”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于赎回登记日收盘后全部未转股的“铜陵定02”,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铜陵定02”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1.2023年7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了《关于同意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9号),同意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214,600万元的注册申请。
  2.根据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初始登记确认书》,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合计发行可转债21,460,000张,债券代码“124024”、债券简称“铜陵定02”,该等可转债已于2023年10月23日在中登公司完成了登记。存续期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即2023年9月21日至2029年9月20日。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期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3月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债券代码“124024”、债券简称“铜陵定02”。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登记完成的公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T+4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即2024年3月27日至2029年9月20日。“铜陵定02”初始转股价格为3.38元/股。
  (四)转股价格的调整情况
  2024年6月7日,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铜陵定02”的转股价格由3.38元/股调整为3.3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5月31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因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2025年6月23日,因公司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铜陵定02”的转股价格由3.30元/股调整为3.2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6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因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条件赎回条款
  (一)触发赎回情形
  2025年3月21日起,“铜陵定02”已发行期满18个月,同时自2025年8月13日至2025年9月4日,公司股票已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铜陵定02”当期转股价格(即3.20元/股)的130%(含130%,即4.16元/股)。根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登记完成的公告》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已触发“铜陵定02”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2025年9月4日,公司召开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前赎回“铜陵定02”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自身情况,经过综合考虑,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铜陵定02”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于赎回登记日收盘后全部未转股的“铜陵定02”,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后续“铜陵定02”赎回的全部相关事宜。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登记完成的公告》,“铜陵定02”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约定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且满足发行后18个月的条件下,当下述两种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1)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且满足发行后18个月的条件下,如果公司股票在任何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3,000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结果暨登记完成的公告》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铜陵定02”赎回价格为100.063元/张(含息、含税)。计算过程如下: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公司将于2025年9月22日支付第二年利息)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2025年10月13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为21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2×i×t/365=100×1.1%×21/365≈0.063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063=100.063元/张。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登公司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持有人的利息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0月10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铜陵定02”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安排
  1.公司将在赎回日前的每个交易日披露一次赎回提示性公告,通知“铜陵定02”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自2025年9月30日起,“铜陵定02”停止转让。
  3.“铜陵定02”赎回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0日。
  4.自2025年10月13日起,“铜陵定02”停止转股。
  5.2025年10月13日为“铜陵定02”赎回日,公司将全额赎回截至赎回登记日(2025年10月10日)收市后在中登公司登记在册的“铜陵定02”。本次赎回完成后,“铜陵定02”将在深交所摘牌。
  6.2025年10月16日为发行人资金到账日(到达中登公司账户),2025年10月20日为赎回款到达“铜陵定02”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铜陵定02”赎回款将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铜陵定02”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7.在本次赎回结束后七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则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赎回结果公告和可转债摘牌公告。
  (四)其他事宜
  咨询部门: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电话:0562-5861326,0562-5860148,0562-5860149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铜陵定02”的情况
  经自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铜陵定02”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交易“铜陵定02”的情况。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铜陵定02”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1张,每张面额为100元,转换成股份的最小单位为1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转股的,将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是1股的整数倍,转股时不足转换为1股的可转债余额,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可转债持有人转股当日后的五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票面余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付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风险提示
  根据安排,截至2025年10月10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铜陵定02”将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铜陵定02”将在深交所摘牌。投资者持有的“铜陵定02”存在被质押或冻结情形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强制赎回的情形。
  本次“铜陵定02”赎回价格可能与其停止转让和停止转股前的市场价格存在较大差异,特提醒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投资者如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一)十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铜陵定02”的专项核查意见;
  (三)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前赎回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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