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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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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82 证券简称:泉峰汽车 公告编号:2025-079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6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159号公司101报告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注:公司股份总数为339,553,548股。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泉峰精密技術控股有限公司、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两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回避表决的股份为136,671,068股。因此,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202,882,480股。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潘龙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杨文亚先生出席会议;董事、总经理章鼎先生出席会议;副总经理李江先生、吴晟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特定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且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关联股东泉峰精密技術控股有限公司、泉峰(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未出席本次会议。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信、王聪晖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见证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京泉峰汽车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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