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同时,本次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提请股东大会,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就本次发行上市事项,根据境内外法律法规的规定、变化情况以及境内外监管机构的要求与建议及本次发行上市实际情况,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该等文件不时进行调整和修改(包括但不限于对文字、章节、条款、生效条件、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等进行调整和修改),并在本次发行上市完成后,根据股本变动等事宜调整和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并就注册资本和章程变更等事项向公司登记机构及其他相关政府部门办理核准、审批登记、变更、备案等事宜(如涉及)。 《公司章程(草案)》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H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在此之前,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继续有效。 二、制定《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为保守公司秘密和规范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完善公司内部保密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制定《境外发行证券及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特此公告。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