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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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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64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22日以电话通知、书面通知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与会人员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唐强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7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加期审计报告、加期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
  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股份或标的公司)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金力股份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有效期届满,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修正)》《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金力股份进行了加期审计,出具了“华兴审字[2025]25008960060号”《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并结合本次交易情况对公司出具了“华兴专字[2025]25008960048号”《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公司董事会认可上述报告,同意将上述报告对外披露并作为向监管部门提交的申报材料。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唐强、成有江、熊勇已回避表决。其他4名董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鉴于本次交易的审计基准日更新为2025年6月30日,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次交易财务数据的更新情况,对《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更新。修订更新后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四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修正)》《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一一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四次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以及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唐强、成有江、熊勇已回避表决。其他4名董事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聚酰胺-尼龙薄膜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与投资审议委员会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项目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宜》
  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68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事宜》。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说明: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下午2: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下午3:00。
  (五)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9日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一楼A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
  以上审议事项内容详见2025年9月2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投资项目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出席股东会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用邮件、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3.以邮件、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必须在股东会召开当日会议召开前出示上述有效证件给工作人员进行核对。
  (二)登记时间和地点:
  2025年10月10日上午8:30时一12:00时,下午13:30时一17:30时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张槎街道轻工三路7号自编2号楼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家泳、陈健文
  电话:0757-83988189 传真:0757-83988186
  电子邮箱:dmb@fspg.com.cn
  (四)会议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本公司将于2025年10月11日就本次股东会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60973,投票简称:佛塑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10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0月14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67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投资项目暨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风险提示
  1.本项目投资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到资源投入、建设环境、事项审批等因素影响,存在未能按期建设完成的风险。
  2.本项目投入建设后,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技术迭代、市场竞争等方面的经营风险,可能存在因上述经营风险导致无法实现预期项目投资收益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本项目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对外投资概述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围绕新材料主业发展定位,为了做强做大高分子功能薄膜业务,推动尼龙薄膜业务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增强市场竞争力,公司与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石化)拟在湖南省岳阳市共同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聚酰胺-尼龙薄膜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公司计划注册资本96,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57,600万元,股权比例为60%,湖南石化出资38,400万元,股权比例为40%。项目公司成立后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为346,911万元(含增值税、经营流动资金;不含增值税、不含经营流动资金的投资总额为279,150万元),建设聚酰胺切片和尼龙薄膜生产线,主要生产经营聚酰胺切片和尼龙薄膜产品。
  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设立项目公司投资建设聚酰胺-尼龙薄膜项目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名称:中石化湖南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湖南岳阳绿色化工产业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625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成立日期:2020年2月28日
  法定代表人:王妙云
  注册资本:733,279.44万元
  主营业务:湖南石化现有炼油、己内酰胺-聚酰胺、弹性体、环氧树脂、环氧丙烷、沥青-碳材料等产品链,主要产品100余种。
  股权结构: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湖南石化74.69%股权,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湖南石化25.31%股权;湖南石化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湖南石化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湖南石化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本项目情况
  本项目计划投资建设四条聚酰胺6切片(以下简称PA6切片)生产线、五条尼龙薄膜(双向拉伸尼龙薄膜,以下简称BOPA薄膜)生产线,主要生产PA6切片及BOPA薄膜产品,设计总产能分别为28万吨/年、12.5万吨/年。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346,911万元(含增值税、经营流动资金;不含增值税、不含经营流动资金的投资总额为279,150万元),其中:各项资产、生产设备及配套投资254,182万元,建设期资金筹措费、铺底流动资金等24,968万元,经营流动资金40,854万元,增值税26,907万元,拟选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绿色化工产业园。本项目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资本金以及银行借款等外部融资解决。本项目规划建设期为38个月,其中BOPA薄膜生产线将分批购置及安装调试,逐步投产。
  (二)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将与湖南石化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投建本项目。项目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
  ■
  资金来源:公司、湖南石化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出资方式设立项目公司,用于本项目建设,按项目投建进度分期投入。
  2.经营范围:PA6切片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进出口等业务;尼龙薄膜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及进出口等业务。
  3.治理结构:项目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公司推荐3人,湖南石化推荐2人。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董事会在公司推荐的董事中选举产生。
  4.项目公司章程、合资合同等具体设立事宜,由公司与湖南石化根据项目需要协商确定,并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PA6切片与BOPA薄膜属于国家产业政策支持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应用范围广泛,其中PA6切片是生产制造BOPA薄膜的主要原料,并可用于生产制造锦纶长丝、工程塑料、锦纶工业丝、锦纶短纤等,PA6切片的下游产品可应用于纺织服装、电子、机械、新能源汽车、食品包装、日化包装等领域,BOPA薄膜具有良好的阻隔性、抗穿刺性、抗拉伸性,可应用于中高端食品饮料软包装、日化用品包装、药品包装、软包锂电池封装等领域,预计未来PA6切片与BOPA薄膜市场需求将持续增长。
  公司是国内首家生产BOPA薄膜的企业,是BOPA薄膜国家标准(GB/T20218-2006)主导制定单位,深耕BOPA薄膜行业三十余年,具备深厚的双向拉伸技术沉淀、设备升级改造能力及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己内酰胺是生产制造PA6切片的主要原材料,湖南石化在岳阳市投建的60万吨/年己内酰胺产业链搬迁与升级转型发展项目(以下简称己内酰胺项目)是目前全球单套产能规模最大的己内酰胺生产研发基地,其己内酰胺项目具有原料资源配置优势、规模优势、工艺技术优势、产业链集成等优势;湖南石化是国内最早生产PA6切片的企业之一,在PA6切片生产、销售及项目建设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本项目上下游产业链主要为“己内酰胺一PA6切片一BOPA薄膜”。公司与湖南石化合作投资建设本项目,将充分发挥上下游产业链协同效应,实现强强联合,公司将发挥自身BOPA薄膜技术优势及经营管理经验,湖南石化将发挥PA6切片的技术优势及经营管理经验、项目建设经验等优势,本项目与湖南石化己内酰胺项目处于同一产业园区,将充分发挥己内酰胺一PA6切片一BOPA薄膜产业链整体协同带来的产业聚集效应、原材料供应、运营效率和成本等优势,共同打造具有技术优势、成本优势、规模效应和产业协同效应良好的PA6切片一BOPA薄膜产业一体化项目。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28.96%,货币资金余额59,373.26万元,目前公司经营及资信水平良好,综合融资成本处于合理水平,公司将合理统筹项目资金安排,预计投建本项目不会影响公司经营业务正常开展。项目公司成立后,将按照项目总体投资规划开展资金筹集,并根据基建和设备采购等建设进度计划逐步投入资金,预计项目公司综合融资能力可以满足本项目整体建设和运营需求。
  本项目符合公司“高分子功能薄膜与复合材料”产业发展定位与发展战略规划,有利于提升BOPA薄膜业务产销规模和市场地位,同时实现向上游产业延伸,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本项目预计不会对公司2025年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将对公司未来长期的经营和财务状况产生积极影响。
  六、风险提示
  1.本项目投资建设周期较长,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受到资源投入、建设环境、事项审批等因素影响,存在未能按期建设完成的风险。
  2.本项目投入建设后,可能面临宏观经济、行业政策、技术迭代、市场竞争等方面的经营风险,可能存在因上述经营风险导致无法实现预期项目投资收益的风险。
  3.公司将根据本项目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66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102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股份或标的公司)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新集团)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金力股份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有效期届满,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金力股份进行了加期审计,出具了“华兴审字[2025]25008960060号”《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结合本次交易情况对公司出具了“华兴专字[2025]25008960048号”《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并完成了申请文件更新补充工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修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一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2025年9月9日披露的《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三次修订稿)》进行了再次修订、补充及完善,并于2025年9月27日披露了《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四次修订稿)》[以下简称草案(四次修订稿)]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草案(四次修订稿)主要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补充和修订之外,因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公司对草案(四次修订稿)全文调整了监事相关内容,同时进行了梳理和自查,完善了少许表述,对本次交易无影响。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973 证券简称:佛塑科技 公告编号:2025-65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审核问询函回复更新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袁海朝、北京华浩世纪投资有限公司等102名交易对方购买其合计所持有的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力股份或标的公司)100%股份,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合称本次交易)。
  公司于2025年6月24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审核函〔2025〕130007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并于2025年9月3日披露了《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修订稿)》[以下简称问询函回复(修订稿)]等文件。
  鉴于本次交易相关文件中金力股份经审计的财务数据有效期届满,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25修正)》《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公司聘请了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对金力股份进行了加期审计,出具了“华兴审字[2025]25008960060号”《河北金力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并结合本次交易情况对公司出具了“华兴专字[2025]25008960048号”《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审阅报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次交易财务数据的更新情况,对问询函回复(修订稿)进行了更新,并于2025年9月27日披露了《关于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二次修订稿)》等文件,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本次交易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取得相关部门的审核或注册,以及最终取得审核或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交易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所有信息均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佛山佛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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