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5-045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4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4日 14 点30分 召开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789号1号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4日 至2025年10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5年9月27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会召开前,将会议资料上传至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进行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适用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5年10月13日9:00-11:30,13:30-17:00 (二)登记方式:可采用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信函或传真需在2025年10月13日17:00前送达,传真号:0551-63822005。 (三)登记地点: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789号1号楼2楼证券部 (四)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3、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长宁大道789号1号楼2楼证券部 邮编:230000 电话:0551-63826207 电子邮箱:yzwei@cfmee.cn 联系人:魏永珍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5-044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通知,2025年9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程卓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为建立和完善员工、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拟定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魏永珍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的实施,确保本持股计划有效落实,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定了《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魏永珍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的设立、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和提前终止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标的股票锁定、解锁和归属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作出解释; 5、授权董事会变更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及确定标准; 6、在本持股计划股票非交易过户完成前,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股票拆细、缩股等事宜,授权董事会决定是否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数量做相应的调整; 7、授权董事会签署与本持股计划有关的合同及相关协议文件; 8、若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调整,授权董事会根据调整情况对本持股计划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9、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董事魏永珍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全体董事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88630 证券简称:芯碁微装 公告编号:2025-043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芯碁微装”)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了2025年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就公司拟实施的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持股计划”)征求公司职工代表意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资金自筹的基本原则,在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前充分征求了公司员工意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实施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员工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经与会职工代表充分讨论,一致同意《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合肥芯碁微电子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