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5-025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6日以送达、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在本公司以现场和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会议由李峰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公司章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立即生效启用,同时废止旧章程。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5-027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二)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修订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监督、制衡等作用,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最新规定,公司修订了《独立董事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五)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定于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上午10:00时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5-028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公告编号:2025-028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5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5日 至2025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于2025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上披露;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票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于2025年10月14日(星期二)18:00时前到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办理登记手续,或以信函(传真)方式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票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57-6625471 6621802 传真:0357-6625045 联系人:霍志军 李延龙 地址:山西省洪洞县广胜寺镇 邮政编码:041606 2、本次会议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0740 股票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5-026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6日以送达、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在本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7人,实际出席7人,会议由孔祥华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 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及监事,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及各位监事仍将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2025-027号《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00740 证券简称:山西焦化 编号:临2025-027号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 并取消监事会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等有关规定,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具体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4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公司章程》作全面修订,主要修订内容为: 1、不再设监事会与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删除“监事会”章节,删除“监事会”“监事”“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表述并部分修改为“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审计委员会召集人”。 2、设置职工代表董事一名: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3、删除“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章节;新增“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独立董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章节。 4、完善“公司法定代表人”、“党委”章节、“内部审计”章节的相关内容。 5、调整股东会及董事会职权范围、强化股东权利;将“股东大会”修改为“股东会”,“或”修改为“或者”等。 本次《公司章程》的修订内容详见附件(《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二、取消监事会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与监事,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前,公司监事会及各位监事仍将严格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 三、其他事项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公司章程》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立即生效启用,同时废止旧章程。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员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附件:《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附件: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