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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7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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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47 证券简称:龙芯中科 公告编号:2025-033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9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22人。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公司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6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被判定在20%的范围内对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中兴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未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8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中兴华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9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6人次、行政监管措施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
  (1)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报告情况
  姓名:刘卫钦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报告情况
  姓名:潘跃天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报告情况
  姓名:张军伟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兴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2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5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审计费用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审计人员配备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的定价原则不变,公司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价格与中兴华协商确定。
  二、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中兴华2024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审查及评价,认为中兴华符合《证券法》的相关规定,具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职业准则独立并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议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批准审计委员会提议的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47 证券简称:龙芯中科 公告编号:2025-031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8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胡伟武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和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芯中科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2025-032)、《龙芯中科公司章程(2025年9月)》。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芯中科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芯中科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芯中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9月)》。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芯中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2025年9月)》。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修订后的制度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芯中科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9月)》。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芯中科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5-033)。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芯中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2025-034)、《龙芯中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龙芯中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芯中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8)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处理;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授权董事会,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5、上述授权事项中,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的其他事项,授权董事会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行使。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芯中科董事辞任暨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2025-035)。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范宝峡先生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芯中科董事辞任暨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2025-035)。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谢莲坤女士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龙芯中科董事辞任暨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2025-035)。
  特此公告。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证券代码:688047 证券简称:龙芯中科 公告编号:2025-035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辞任暨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辞任情况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高翔先生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高翔先生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高翔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董事辞任自辞任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非独立董事谢莲坤女士提交的书面辞任报告,谢莲坤女士因内部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将继续在公司担任职务。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谢莲坤女士辞任会导致公司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因此谢莲坤女士辞任报告将在公司选举产生新任董事后生效。在新任董事就任前,谢莲坤女士将继续履行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职责。
  高翔先生、谢莲坤女士承诺将继续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时所作的相关承诺。公司对高翔先生、谢莲坤女士在任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情况
  2025年9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于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提名函,提名孙志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范宝峡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根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成员中应当包含至少一名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已于2025年9月25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会议民主讨论、表决,选举谢莲坤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谢莲坤女士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工代表董事任职条件,谢莲坤女士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谢莲坤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附件:
  孙志刚,男,1978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5年获济南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工学硕士,2011年获中央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1年7月至2007年3月,任济南大学信息学院教师、中心主任;2007年9月至2011年4月,任中发集团高级主管、董事局秘书;2011年4月至2024年8月,先后任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北京国融工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2024年8月至今,任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政策性基金部经理,兼任北京国融工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孙志刚未持有公司股份,系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工业发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总监、政策性基金部经理,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范宝峡,男,197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高级工程师。2010年获中科院计算所计算机系统结构专业工学博士学位。2001年7月至2011年7月,在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任职;2011年8月至今,在公司任职。
  范宝峡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天童芯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童芯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范宝峡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高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谢莲坤,女,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2004年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经济学双学士学位;2006年获北京大学经济法硕士学位。2006年7月至2010年1月,任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律师;2010年2月至今,在公司任职。
  谢莲坤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北京天童芯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天童芯源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谢莲坤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047 证券简称:龙芯中科 公告编号:2025-036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稻香湖路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龙芯产业园2号楼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5日
  至2025年10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均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5年9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1-3、5-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
  2025年10月10日 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区龙芯产业园2号楼
  (三)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原件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原件和股东账户卡原件至公司办理登记。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
  4、股东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电子邮件登记以收到电子邮件时间为准,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邮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出席会议时需携带登记材料原件。
  注:会议登记时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一) 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 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环保科技示范园区龙芯产业园2号楼 龙芯中科董事会办公室
  会议联系人:李晓钰、李琳
  电话:010-62546668
  邮箱:ir@loongson.cn
  特此公告。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047 证券简称:龙芯中科 公告编号:2025-034
  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 股份来源: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3.0862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100.00万股的0.13%。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和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激励与约束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一一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龙芯中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同时实施的其他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其他长期激励机制。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023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在2023年8月29日、2023年9月4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芯中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037)、《龙芯中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回购报告书》(2023-040)。
  截至2024年7月18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530,862股,占公司总股本40,100万股的比例为0.13%,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95.91元/股,最低价为73.69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060,022.2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2024年7月19日,公司披露了《龙芯中科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2024-029)。
  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来源于为自有资金。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3.0862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100.00万股的0.13%。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下同)任职的核心骨干员工。对符合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总人数为100人,约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940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10.64%,均为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核心骨干员工。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外籍员工。
  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和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
  2、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也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外籍员工。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
  2、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的说明及核查意见。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实。
  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该激励对象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
  (一)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二)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有获授权益条件的,从条件成就后起算)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公司未能在60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完成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失效。根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限制性股票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
  (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政策性文件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变更,适用变更后的相关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四)本激励计划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其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获授股票归属后不设置禁售期,激励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限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该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相关规定。
  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79.03元,即满足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79.03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的较高者:
  1、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158.06元的50%,为每股79.03元;
  2、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145.00元的50%,为每股72.50元;
  3、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6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140.46元的50%,为每股70.23元;
  4、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137.93元的50%,为每股68.97元。
  七、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需同时满足以下归属条件方可分批次办理归属事宜: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的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5年、2026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业绩基数,对2025年、2026年度的营业收入相对于2024年营业收入基数的增长率进行考核。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业绩考核目标及归属比例安排如下:
  ■
  ■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若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触发值要求,则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若公司达到上述业绩考核指标的触发值,公司层面的归属比例即为业绩完成度所对应的归属比例;根据公司层面考核结果当年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且不得递延至下期归属,按作废失效处理。
  5、组织单元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组织单元按年度设定绩效考核目标,绩效考核内容、方法、目标由公司按年度决定。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归属额度与其所属组织单元的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根据各组织单元的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各组织单元层面的归属比例。
  组织单元的划分由公司决定,组织单元内的激励对象是指考核年度结束时在该业务单元任职工作的激励对象。
  6、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内部制定的考核规定实施,并依照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激励对象个人层面归属的比例,具体如下:
  ■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组织单元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的权益按作废失效处理,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三)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考核指标的设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基本规定。考核指标分为三个层次,分别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组织单元层面绩效考核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公司主营业务为处理器及配套芯片的研制、销售及服务,主要通过向客户销售处理器及配套芯片与提供基础软硬件解决方案获取业务收入,属于“集成电路设计行业”,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位于集成电路产业链上游,为技术密集型产业,对技术研发实力要求极高,具有技术门槛高、产品附加值高、细分门类众多等特点,集成电路设计能力是一个国家在集成电路领域能力、地位的集中体现。近年来,市场规模持续增长,但同时受到国内外经济形式的影响,给产业也带来了严峻的挑战。公司多年来坚持自主研发的发展道路,在处理器及配套芯片的研发及系统软件方面形成了自己的核心技术,经过2022年-2024年研发转型,随着“三剑客”“三尖兵”等新产品的研制成功,公司的发展正在进入一个新时期,发展的主要矛盾开始从产品研发端转向市场销售端,公司营收开始进入新一轮增长周期。
  因此,结合目前行业发展特点和公司实际业务发展情况,在兼顾激励与约束对等的情况下,公司选取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作为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营业收入增长率是衡量企业经营情况和市场占有能力的重要标志。经过合理预测并兼顾本激励计划的激励作用,公司为本激励计划设定了以2024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5年、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不低于30.00%、100.00%,触发值分别不低于24.00%、80.00%的业绩考核目标。上述业绩考核目标设定科学、合理。
  组织单元在每个考核年度设置相应的绩效考核指标,根据绩效考核情况确定激励对象所属组织单元层面可归属的比例。该层面考核指标的设定能够带动公司各业务单元对业绩的敏感度,同时又考虑了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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