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5-055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 截至2024年末,安永华明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莫威威,于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专用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嘉莉,于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专用设备制造业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廖文佳,于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了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相关行业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费用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公司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公司就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向安永华明支付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并转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文件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监督职责,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文件进行审议,确定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执业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信息安全管理能力等进行了审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在执业过程中提供了良好的审计服务,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 审计委员会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推荐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审计费用根据2025年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公司与安永华明协商确定。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安永华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688499 证券简称:利元亨 公告编号:2025-056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0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利元亨工业园一期1103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0日 至2025年10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9月2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及文件已于2025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予以披露。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了《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5年9月30日18时或之前将登记文件扫描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书)发送至邮箱ir@liyuanheng.com进行出席回复(出席现场会议时查验登记材料原件)。 (二)登记手续:拟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有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1)办理登记。 3、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 (三)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利元亨一期工业园1107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自行安排交通、食宿等费用。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惠州市惠城区马安镇新鹏路4号 联系电话:0752-2819237 联系传真:0752-2819163 电子邮箱:ir@liyuanheng.com 联系人:潘莱、陈丽凡 3、参会代表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利元亨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