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振东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收到刘振东先生的通知,其于2025年9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100股;于2025年9月12日至2025年9月24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7,77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刘振东先生的持股比例由15.00%减少至13.91%,本次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振东先生已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7,141,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累计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8,191,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5%,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如下: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一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股份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情形。 4、本次股东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恒通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