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信息 1.身份类别 ■ 2.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 ■ 二、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24日,公司收到股东浙江网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集团”)出具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的告知函》, 2025年9月18日至2025年9月23日,网新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828,800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7.27%减少至7.00%,权益变动触及1%刻度。 ■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权益变动为网新集团履行此前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披露的《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3、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4、网新集团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5、上述权益变动事项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事项。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