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9月25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恒生前海恒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5年9月26日起增设E类基金份额,并自2025年9月26日起开放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增设E类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包括A类基金份额、C类基金份额和E类基金份额。其中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已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详见相关公告。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恒生前海恒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设为开放日,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具体办理时间为上午9:30-下午3: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本基金的定投、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与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办理时间相同。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人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或C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元;投资人通过非直销销售机构首次申购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投资人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柜台(目前仅对机构投资人开通)首次申购本基金各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是人民币1,000元。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投资人将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或采用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份额暂不设上限限制,但本招募说明书另有规定及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申购费率 3.2.1前端收费 注:本基金 E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3.2.2后端收费 注:本基金尚未开通后端收费模式。 3.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基金份额单笔赎回或转换不得少于1份(如该账户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本基金余额不足1份,则必须一次性赎回或转出基金全部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余额不足1份时,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销售机构托管的基金剩余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各销售机构对赎回份额限制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对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赎回费率 恒生前海恒祥纯债E ■ 注: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 4.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规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变更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5.1.1基金转换费用构成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用及基金申购补差费用两部分构成。 (2)基金转换时,如涉及的转出基金有赎回费用,收取该基金的赎回费用。收取的赎回费按照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含更新)及最新的相关公告约定的比例归入基金财产,其余部分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等相关手续费。 (3)基金转换时,从申购费用低的基金向申购费用高的基金转换时,每次收取申购补差费用;从申购费用高的基金向申购费用低的基金转换时,不收取申购补差费用。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 5.1.2转换份额计算公式 转出金额=转出基金份额×转出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 补差费用=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申购费(如计算所得补差费用小于0,则补差费用为0) 其中: 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转入基金申购费率(若转入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入基金申购费=转入基金固定申购费) 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入金额/(1+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转出基金申购费率(若转出基金申购费适用固定费用时,则转出基金申购费=转出基金固定申购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补差费用 净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5.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转换业务规则 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办理,且该销售机构同时代理转出基金及转入基金的销售。 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基金转换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转出的基金必须处于可赎回状态,转入的基金必须处于可申购状态,已经冻结的基金份额不得申请基金转换。 对于基金分红,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入的基金份额不享有该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申请转换转出的基金份额享有该次分红权益。 (2)可转换的基金 自2025年9月26日起,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办理本基金与本公司旗下其他基金产品之间的转换业务(恒生前海恒颐五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除外)。本基金 A/C/E 类基金份额不支持相互转换。 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是否开通转换业务以各销售机构为准。投资人在办理基金转换业务时,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各销售机构的规定。本公司今后发行的开放式基金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适用于基金转换业务并另行公告。 (3)转换限额 本基金单笔转换申请的最低份额为1份,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转换。如投资者在单个销售网点持有单只基金的份额不足招募说明书所示时,需一次性全额转出。 (4)交易确认 转入的基金持有期自该部分基金份额登记于注册登记系统之日起开始计算。转入的基金在赎回或转出时,按照自基金转入确认日起至该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或转出确认日止的持有时段所适用的赎回费率档次计算其所应支付的赎回费。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目前本公司直销机构暂不支持定投业务。销售机构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的时间及费率优惠活动以销售机构的安排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相关销售机构或本公司的有关公告。 7基金销售机构 7.1场外销售机构 7.1.1直销机构 本公司位于深圳的直销中心。 7.1.2场外非直销机构 本基金的其他销售机构信息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增减或变更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公示。 7.2场内销售机构 无。 8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基金合同》生效后,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前,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在规定网站上披露一次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的网站或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基金管理人应当不晚于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的次日,在规定网站披露半年度和年度最后一日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各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E类基金份额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有关的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并根据自身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选择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608进行咨询;也可至本公司网站www.hsqhfunds.com了解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5日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并修订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地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更好地服务于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各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25年9月26日起对旗下部分基金新增E类基金份额,同时对基金管理人及基金托管人信息进行更新(如涉及),并相应修改基金合同和其他法律文件相关内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涉及基金名单 本次涉及新增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名单如下: ■ 二、新增E类基金份额情况 (一)基金份额的类别 在现有基金份额的基础上新增E类基金份额,原A类、C类基金份额保持不变。在投资者申购A类基金份额时收取申购费用,不计提销售服务费;在投资者申购C类和E类基金份额时不收取申购费用,而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 各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分别公布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投资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可自行选择基金份额类别。 上述基金各类基金份额基本信息如下: ■ ■ ■ (二)E类基金份额的费用 1、申购费 E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2、赎回费 E类基金份额赎回费如下: ■ 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赎回费用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管理费、托管费 E类基金份额的管理费率、托管费率与其对应基金的其他基金份额相同。 4、销售服务费 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的0.01%年费率计提。 (三)E类基金份额的申购金额的限制 投资人首次申购E类基金份额的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00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元。各销售机构对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需同时遵循该销售机构的相关规定(以上金额均含申购费)。 (四)E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前海大道前海嘉里商务中心T2写字楼1001 办公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前海大道前海嘉里商务中心T2写字楼1001 法定代表人:刘宇 电话:0755-88982167 传真:0755-88982169 联系人:董梓涵 网址:www.hsqhfunds.com 2、非直销销售机构 详见基金管理人网站的公示。 三、对基金合同有关内容的修订 本次新增E类基金份额系基金合同约定的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事项,其余修改对原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亦可由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后修改,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各基金基金合同的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公司将根据修订的基金合同相应修订上述基金的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法律文件,修订后的法律文件将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基金管理人网站及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站(http://eid.csrc.gov.cn/fund)。 四、其他事项 1、本公告仅对上述基金增设E类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信息披露文件。 2、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客户服务电话:400-620-6608 公司网站:www.hsqhfunds.com 3、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 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销售机构根据法规要求对投资者类别、风 险承受能力和基金的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投资者在投资 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和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 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在了解产品情况及销售机 构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期限和投资目标,对基 金投资作出独立决策,选择合适的基金产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 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特此公告。 恒生前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5日 附件: 1、《恒生前海恒祥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2、《恒生前海恒源天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 3、《恒生前海恒裕债券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对照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