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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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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5-057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4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五区五栋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经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推举,会议由董事丁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昕炜、肖彬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资格、会议审议事项和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均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5-058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同意选举马新征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根据《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故自马新征先生正式当选公司董事长之日起,委任马新征先生担任第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马新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马新征先生自当选为公司董事长之日起,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附件: 马新征简历: 马新征,男,1972年出生,中共党员,华北电力大学项目管理专业毕业,工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河北省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薪酬与绩效管理处职员、副处长,国家电网公司产业发展部业绩考核与安全处四级职员、副处长,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市场部(营销中心)主任,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新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电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电气装备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保密总监、办公室(党委办公室、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中国电气装备集团供应链科技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5-059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高级管理人员辞任情况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盛华源”)董事会近日收到丁刚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丁刚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辞任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收到游晓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游晓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任后继续担任子公司江苏振光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董事。收到张建华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张建华辞去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职务,辞任后继续担任子公司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董事。收到曾华华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曾华华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在公司及子公司暂无职务。收到仇恒观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原因,仇恒观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辞任后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主任、子公司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董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二、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宋宏乐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施洪亮为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简历如下: 宋宏乐,男,汉族,河南孟津人,1989年4月出生,2010年7月参加工作,200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河南平高通用电气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上海平高天灵开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法部)主任、财务资产部主任、党支部书记,中国电气装备有限公司财务部(资本管理部)副部长、资本运营中心副主任,现任宏盛华源党委委员。 施洪亮,男,汉族,浙江丽水人,1984年5月出生,2006年7月参加工作,201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管塔厂区厂长、发展策划部主任、总经理助理,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宏盛华源党委委员,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均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持有公司股票。 调整后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岗位空缺,在新任董事会秘书聘任前由董事丁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尽快进行补选工作。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5-060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盛华源”)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靖宇的书面辞职报告。靖宇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靖宇在任职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董事会对其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聘任仇恒观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简历如下: 仇恒观,男,汉族,安徽长丰人,1983年10月出生,2006年6月参加工作,201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会计师。历任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审计部主任,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铁塔事业部铁塔运营处处长、宏盛华源铁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副主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主任,现任宏盛华源董事、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主任、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董事。 仇恒观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具备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职业品德、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5-061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宏源钢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钢构”)拟与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人民政府签订《搬迁补偿协议》,本次收储总价款为人民币8,232.86万元。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盘活存量资产资源、提升资产使用效率,优化产业布局,同时响应地方政府城市规划建设要求,公司全资子公司宏源钢构拟与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人民政府签订《搬迁补偿协议》,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人民政府拟收回位于合肥市庐阳区大杨产业园的一宗土地,面积为26,480.63平方米,预计获得的补偿金额为人民币8,232.86万元。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的表决情况 2025年9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安徽宏源钢构有限公司庐阳区大杨镇厂区土地收储的议案》。 (三)交易生效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一)交易买方简要情况 ■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 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系。交易对方为政府部门,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位于合肥市庐阳区大杨产业园大创路6号,土地面积26,480.63平方米(约39.72亩),其上建筑物包括2座生产车间、1栋实验楼和1间门卫室,建筑面积合计14,695.12平方米。 2.交易标的的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权属清晰,不存在其他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法定情形。上述土地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也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3.相关资产的运营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于2006年以出让方式取得,并于2006年正式投入使用,土地使用权期限50年,目前已计提的折旧、摊销19年,土地用途原为工业用地,当地政府已调整为留白用地。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标的资产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报表的账面价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1.本次交易的定价方法和结果 本次交易土地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评估总价1,538.52万元;房产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评估总价2,275.88万元;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的补偿费用根据《合肥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203号)进行测算,补偿4,418.45万元,合计8,232.86万元。 2.标的资产的具体评估、定价情况 ■ ■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土地根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本次交易房产根据《房地产估价规范》[GB/T50291-2015]规定,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存量国有建设用地的补偿费用根据《合肥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203号)进行测算。本次交易价格依据估价结果,经双方协商确定,均有公允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公司拟与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人民政府签订《大杨产业园转型升级项目搬迁补偿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协议当事人: 甲方:合肥市庐阳区大杨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安徽宏源钢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二)搬迁补偿价款:8,232.86万元人民币 (三)协议主要内容: 1.用地位置及面积 本协议涉及用地位于庐阳区大杨产业园大创路6号,土地面积26,480.63平方米(39.72亩);房屋建筑面积14,658.16平方米。 2.补偿资金支付 乙方搬迁房屋和土地不存在抵押、司法冻结、查封以及其他权属限制情况,完成不动产权证注销登记当日内支付至搬迁补偿金额的75%,其余款项待乙方正式搬迁完交付,双方签订财产移交协议后当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指定账户。 3.资产交付 乙方在本协议签订后30日内办理完不动产权证注销手续。乙方在协议签订后90日内,将土地和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交付甲方拆除。 4.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搬迁补偿资金,从逾期之日起按甲方未支付乙方搬迁补偿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注销或交付房屋,从逾期之日起按甲方支付乙方搬迁补偿金额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争议解决 因未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由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守约方因维权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担保费、保函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六、购买、出售资产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公司将根据实际收储情况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土地收储有关政策的规定,对上述土地补偿款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收储损益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二)交易所涉及标的的管理层变动、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 为保障宏源钢构生产经营,短期内计划通过租赁厂房方式搬迁设备进行生产加工,确保正常生产履约。 (三)交易完成后是否可能产生关联交易的说明 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四)本次交易是否会产生同业竞争的说明以及解决措施 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五)上市公司因购买或出售资产将导致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上市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需要明确解决方案,并在相关交易实施完成前解决 本次交易不涉及上述情况。 七、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满足相关手续、交易对方按照协议约定及时完成交易对价支付等后方能正式完成,交易的达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5-062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五区五栋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10日 至2025年10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9月24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5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4.登记时间:2025年10月9日8:30一12:00、13:30一17:00 六、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汉峪金谷五区五栋公司会议室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 邮编:250101 联系人:仇恒观 联系电话:0531-67790760 邮箱:hsino_tower_group@163.com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住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1096 证券简称:宏盛华源 公告编号:2025-063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盛华源”)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以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9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11名,实际出席董事11名。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一致推选董事马新征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除董事外的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公司原财务总监曾华华因工作原因辞去财务总监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宋宏乐(简历详见附件)为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机构优化调整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启用阿曼某项目佣金中介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启用以色列某项目佣金中介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启用科特迪瓦某项目佣金中介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安徽宏源钢构有限公司庐阳区大杨镇厂区土地收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全资子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1)。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宏盛华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62)。 董事会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该议案。 特此公告。 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5日 附件: 宋宏乐,男,汉族,河南孟津人,1989年4月出生,2010年7月参加工作,200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历任平高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产部副主任,河南平高通用电气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上海平高天灵开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平高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经法部)主任、财务资产部主任、党支部书记,中国电气装备有限公司财务部(资本管理部)副部长、资本运营中心副主任,现任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 施洪亮,男,汉族,浙江丽水人,1984年5月出生,2006年7月参加工作,2017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历任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管塔厂区厂长、发展策划部主任、总经理助理,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陕西银河电力杆塔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仇恒观,男,汉族,安徽长丰人,1983年10月出生,2006年6月参加工作,2018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学士学位,会计师。历任山东金正大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安徽宏源铁塔有限公司财务科副科长(主持工作)、审计部主任,山东电工电气集团有限公司铁塔事业部铁塔运营处处长、宏盛华源铁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副主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主任,现任宏盛华源铁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办公室(证券事务部)主任、浙江盛达铁塔有限公司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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