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简称“万裕文化”)的通知,获悉万裕文化已将其持有的15,270,000股公司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及再质押业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 二、本次股份再质押的基本情况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大股东万裕文化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本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 四、相关说明 (一)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二)针对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筹或自有资金。 (三)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等产生不利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部分解除质押登记)。 (二)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局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