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3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九和路325号物产天地中心2幢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表决 2、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杨喆先生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3人,独立董事张亮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董事长刘鹏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会议;非独立董事佟鑫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汪华斌先生、程远兮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监事唐雪莹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李荣森先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杨铮先生以通讯方式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关联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及公司与全资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诚毅、章昊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 上网公告文件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上海创兴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