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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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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6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张旭波先生、颜土富先生、郑晓东先生、杨浩先生及公司原董事陈林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披露《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旭波先生,原董事陈林富先生,副总经理颜土富先生,副总经理郑晓东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杨浩先生计划自减持计划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9万股、252.87万股、189.01万股、17.91万股、17.00万股。 公司近日收到张旭波先生、陈林富先生、颜土富先生、郑晓东先生、杨浩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人员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本次减持情况 ■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注:(1)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为高管锁定股。 (2)陈林富先生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辞职报告,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8日披露的《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名称及组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陈林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其所持股票全部进入锁定状态。 二、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公司股份的股东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3、本次减持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本次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备查文件 1、张旭波先生、陈林富先生、颜土富先生、郑晓东先生和杨浩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告知函》;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7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8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下午15:00在浙江省温岭市东部产业集聚区第三街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王相荣先生主持会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盛敏律师、商思琪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6,273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26,980,59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9.5957%。其中,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8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164,204,83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1920%;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人数为6,265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62,775,75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4037%。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人数为6,26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71,864,483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5380%。 三、会议表决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22,638,72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28%;反对2,231,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2%;弃权2,110,36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7,522,61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4737%;反对2,231,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84%;弃权2,110,36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279%。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方案的议案》 2.01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意1,322,176,88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80%;反对2,170,7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6%;弃权2,633,0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7,060,77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049%;反对2,170,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30%;弃权2,633,0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320%。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意1,322,159,6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67%;反对2,167,9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4%;弃权2,652,9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7,043,5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949%;反对2,167,9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14%;弃权2,652,9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437%。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3发行及上市时间 表决情况:同意1,322,175,4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79%;反对2,177,2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1%;弃权2,627,8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7,059,3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2041%;反对2,177,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68%;弃权2,627,8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5291%。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4发行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1,321,946,3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06%;反对2,166,4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3%;弃权2,867,7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6,830,2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708%;反对2,166,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05%;弃权2,867,7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86%。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5发行规模 表决情况:同意1,321,903,3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74%;反对2,179,2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42%;弃权2,897,99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8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6,787,2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458%;反对2,179,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80%;弃权2,897,99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862%。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6定价方式 表决情况:同意1,321,878,2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55%;反对2,215,7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70%;弃权2,886,6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6,762,1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312%;反对2,215,7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92%;弃权2,886,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96%。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7发行对象 表决情况:同意1,321,867,8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47%;反对2,197,3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6%;弃权2,915,4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6,751,7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251%;反对2,197,3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785%;弃权2,915,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63%。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8发售原则 表决情况:同意1,321,835,2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23%;反对2,166,1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32%;弃权2,979,2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6,719,1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062%;反对2,166,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604%;弃权2,979,2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335%。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9发行上市方案审批 表决情况:同意1,321,845,6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30%;反对2,205,0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59%;弃权2,929,9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6,729,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122%;反对2,205,0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30%;弃权2,929,9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048%。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10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同意1,321,598,17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4%;反对2,204,0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1%;弃权3,178,41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6,482,06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82%;反对2,204,0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824%;弃权3,178,41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94%。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转为境外募集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21,610,9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54%;反对2,458,1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52%;弃权2,911,5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9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6,494,8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757%;反对2,458,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4303%;弃权2,911,5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941%。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21,868,1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47%;反对2,229,4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80%;弃权2,883,0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17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6,752,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253%;反对2,229,4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972%;弃权2,883,0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775%。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H股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21,546,59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05%;反对2,282,7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0%;弃权3,151,2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7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6,430,48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382%;反对2,282,79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283%;弃权3,151,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335%。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处理与本次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有关事项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21,758,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5%;反对2,266,8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8%;弃权2,955,3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6,642,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615%;反对2,266,8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3189%;弃权2,955,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96%。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于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及相关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7.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21,607,2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51%;反对2,153,6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23%;弃权3,219,7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6,491,1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735%;反对2,153,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31%;弃权3,219,7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34%。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21,643,2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8%;反对2,123,2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0%;弃权3,214,1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2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6,527,1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945%;反对2,123,2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54%;弃权3,214,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01%。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7.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草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21,625,6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65%;反对2,130,6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6%;弃权3,224,3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30%。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6,509,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842%;反对2,130,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97%;弃权3,224,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761%。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8、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按照H股上市公司要求完善公司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8.0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草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21,640,1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76%;反对2,148,8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19%;弃权3,191,6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6,524,0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927%;反对2,148,8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503%;弃权3,191,6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7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8.02《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草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21,594,37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941%;反对2,134,1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08%;弃权3,252,11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6,478,2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8660%;反对2,134,1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417%;弃权3,252,1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2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21,820,5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11%;反对2,027,5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28%;弃权3,132,5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6,704,4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976%;反对2,027,5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797%;弃权3,132,5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22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22,013,6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257%;反对1,952,0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71%;弃权3,014,9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7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6,897,5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100%;反对1,952,0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358%;弃权3,014,9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54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11、审议通过了《关于确定公司董事类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22,103,3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325%;反对1,926,0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1%;弃权2,951,2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2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6,987,2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1622%;反对1,926,0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207%;弃权2,951,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172%。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21,815,7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08%;反对2,114,6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94%;弃权3,050,2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9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6,699,6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9948%;反对2,114,6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2304%;弃权3,050,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748%。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议案》 13.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95,314,5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37%;反对28,496,9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75%;弃权3,169,1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40,198,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750%;反对28,496,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810%;弃权3,169,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40%。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02《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95,332,1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50%;反对28,469,0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54%;弃权3,179,4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96%。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40,216,0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852%;反对28,469,0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648%;弃权3,179,4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499%。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0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95,292,3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20%;反对28,491,4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71%;弃权3,196,8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40,176,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621%;反对28,491,4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778%;弃权3,196,8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01%。 表决结果:该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13.0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95,254,3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091%;反对28,523,9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495%;弃权3,202,3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13%。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40,138,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400%;反对28,523,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5968%;弃权3,202,3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633%。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13.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95,191,4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044%;反对28,592,9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47%;弃权3,196,2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9%。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40,075,3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5034%;反对28,592,9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369%;弃权3,196,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597%。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13.06《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21,833,482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21%;反对3,274,00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67%;弃权1,873,1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1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6,717,37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7.0051%;反对3,274,00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9050%;弃权1,873,1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99%。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13.07《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95,161,5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021%;反对28,562,6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525%;弃权3,256,4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5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40,045,4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4860%;反对28,562,6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6.6193%;弃权3,256,4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894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13.0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294,726,357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694%;反对30,279,8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19%;弃权1,974,4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8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39,610,25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81.2328%;反对30,279,82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7.6184%;弃权1,974,4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1488%。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80,123,81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026%;反对3,697,71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913%;弃权1,868,20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1%。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166,298,56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6.7614%;反对3,697,71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515%;弃权1,868,205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870%。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盛敏律师、商思琪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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