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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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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88 证券简称:高能环境 公告编号:2025-074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及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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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累计担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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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及担保额度调剂情况(如有)
  本次为天津岑美、高能鹏富、珠海新虹、贺州高能提供新增担保包含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对其新增担保预计范围内,根据《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的相关授权,在为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预计总额范围内,将为金昌高能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提供的新增担保预计额度余额中15,000万元调剂给江西鑫科;在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预计总额范围内,将为江西鑫科提供的新增担保预计额度余额中1,000万元调剂给清远结加。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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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上述担保事宜的保证人均为公司,截至2025年9月22日,上述子公司所涉综合授信、贷款及保证担保协议均未签订。
  (二)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控股孙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2,438,800万元:其中预计截至2025年6月4日已存续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1,548,8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890,000万元,该新增890,000万元额度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527,58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拟为资产负债率高于(含)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新增担保总额预计不超过362,420万元,本次担保预计有效期为自2025年6月5日起12个月止。本次为上述公司提供担保无须单独召开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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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如有)
  无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天津岑美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营业部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5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为主债权本金500万元及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仲裁费、公证费、律师费等债权人为实现主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高能鹏富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综合授信协议》项下的每一笔具体授信业务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为自具体授信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7,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受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授信人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保全费用、鉴定费用、差旅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款项;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三)高能环境(及/或成员企业,包含江西鑫科、珠海新虹、清远结加)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展以集团型资产池作为出账方式的授信业务相关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金额:为江西鑫科担保不超过15,000万元人民币;为珠海新虹担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为清远结加担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资产池出账模式:协议双方依据资产池出账专项协议约定的条件与条款开展集团型资产池出账业务;依据集团型资产池出账的不同细分模式,债权人将依据公司(及/或其下属公司成员企业)以其所持有的现金、存款、银行承兑汇票及债权人认可的其他“现金/准现金”类资产、及/或经债权人认可的其他类型资产,为公司及/或其下属公司成员企业提供担保所构成的相应担保资产池,而向公司及/或公司成员企业提供授信;
  担保范围:公司及公司成员企业根据《资产池可出账额度分配表》向债权人(含平安银行分支机构)申请授信所形成的各类债务,自动纳入公司及/或公司成员企业依据有关担保文件向债权人所提供的担保资产之担保范围;
  是否存在反担保:是,珠海新虹股东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清远结加股东杭州高能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其他股东罗亚平、杨志辉拟分别以持股比例为限为上述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贺州高能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分行申请综合授信的担保协议
  保证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担保的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和偿还的本金、利息(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复利、逾期利息及罚息)、手续费及其它费用、税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拍卖费、差旅费等,但法律、法规、行政规章等要求必须债权人承担的费用除外);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它款项;债权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的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不应当由保证人承担的费用除外;
  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截至2025年6月30日,天津岑美、高能鹏富、江西鑫科、珠海新虹、清远结加、贺州高能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1.67%、67.42%、70.63%、85.39%、54.08%、58.42%,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率相比,江西鑫科资产负债率升至70%以上,其他公司未发生重大变化。上述公司均不存在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均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本次上述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或贷款主要为满足各自生产经营需要,董事会判断其未来均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控股子公司珠海新虹之其他股东、控股孙公司清远结加之股东未提供担保,主要由于上述股东为非上市公司,担保能力均无法获得银行认可以及业务实际操作便利性等因素,故上述公司本次申请授信均由公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珠海新虹股东珠海市隆虹实业有限公司、清远结加股东杭州高能时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其他股东罗亚平、杨志辉拟分别以持股比例为限为上述授信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2025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议案,表决结果:同意286,357,382票,反对21,334,997票,弃权320,396票。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5年9月22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实际履行对外担保余额为898,985.0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9.3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893,76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8.80%;
  经审议通过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275,282.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0.98%,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1,267,112.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40.07%;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
  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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