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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4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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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5-025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0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9:30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程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专业管理人才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建立员工与公司共同发展的激励机制,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进行有效统一,确保公司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公司拟实施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李春英先生、陈佳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实施。
  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内容详见2025年9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就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文件。
  2、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李春英先生、陈佳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实施。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内容详见2025年9月24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①确认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②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③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按照本股权激励计划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等;
  ④授权董事会在股票期权授予前,将激励对象因离职或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
  ⑤因公司股票除权、除息或其他原因需要调整股票期权的数量、行权价格时,按照本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和方式进行调整;
  ⑥在出现本股权激励计划中所列明的需要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时,办理该部分股票期权注销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办理激励对象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获准行权的股票期权的继承事宜等;
  ⑦为保证本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授权董事会为实施本激励计划聘请独立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收款银行、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⑧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⑨就本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作出其认为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需、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⑩办理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股东会同意,上述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起至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李春英先生、陈佳先生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实施。
  4、审议《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内容详见2025年9月24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5-027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下午16: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一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及参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内容于2025年9月24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其他说明
  上述议案与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存在关联,拟作为激励对象的股东或者与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上述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上午10:00一12:00,下午14:00一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董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邮件、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25年10月9日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范涛、张莉芝
  联系电话:0755-86168479
  传真:0755-21389007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
  邮编:518057
  电子邮箱:zhanglz@kstar.com.cn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8”,投票简称为“科士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0日9:15一9:25,9:30一11:30 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一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受托人可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说明:
  1、上述议案的投票方式:在每个议案表决栏“同意”、“反对”、“弃权”内,选择一栏打“√”;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自委托日期至本次股东会结束
  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25-026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20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9月23日上午11:00在深圳市光明区高新园西片区七号路科士达工业园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范涛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立扬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及出席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要求,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实施。
  2、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实际情况,能确保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建立股东与公司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人员之间的利益共享与约束机制。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待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实施。
  3、审议《关于核实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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