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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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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5-058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9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5日送达。本次会议应参会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其中委托出席2人),董事高宏树委托董事王伟潮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严臻委托独立董事陈力出席并表决,公司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宝智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经审议,选举陈宝智先生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核建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5-059)。
  二、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经审议,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臻(召集人)、吴万良、陈学营;
  2.战略与投资委员会:陈宝智(召集人)、戴雄彪、陈学营、张路、吴万良;
  3.提名委员会:陈宝智(召集人)、吴万良、陈力;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力(召集人)、张路、严臻;
  上述成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核建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5-059)。
  三、通过了《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经审议,同意聘任戴雄彪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核建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5-059)。
  四、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经审议,同意聘任王寿和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赵晨曦先生担任总会计师,王海平先生、李军先生担任副总经理,邹禹萌先生担任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核建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5-059)。
  五、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9票;反对票数0票;弃权票数0票。
  经审议,同意聘任邹禹萌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张云普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登的《中国核建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2025-059)。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5-059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5年9月2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与经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董事王伟潮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王伟潮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5-053)),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陈宝智先生担任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陈宝智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5-053)。
  二、选举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经董事会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1.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臻(召集人)、吴万良、陈学营;
  2.战略与投资委员会:陈宝智(召集人)、戴雄彪、陈学营、张路、吴万良;
  3.提名委员会:陈宝智(召集人)、吴万良、陈力;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陈力(召集人)、张路、严臻;
  上述成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5-053)。
  三、聘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经董事会审议,聘任戴雄彪先生担任总经理;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审议,聘任王寿和先生担任副总经理,赵晨曦先生担任总会计师,王海平先生、李军先生担任副总经理,邹禹萌先生担任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审议,聘任邹禹萌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
  经董事会审议,聘任张云普女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
  上述人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戴雄彪先生简历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2025-053)。王寿和先生、赵晨曦先生、王海平先生、李军先生、邹禹萌先生、张云普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附件
  人员简历
  王寿和先生,1968年生,本科,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历任成员单位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长,中核集团下属企业党委副书记。
  赵晨曦先生,1974年生,本科,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总会计师;历任公司成员单位财务管理部主任、总会计师、董事会秘书(兼)、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董事长。
  王海平先生,1977年生,硕士研究生,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中核集团下属企业生产准备处处长,总经理助理、生产准备处处长、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李军先生,1977年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工程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历任中核集团下属企业副总工程师、科技信息部主任(兼)副总工程师、党委书记、副院长、副总经理。
  邹禹萌先生,1976年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历任中核集团下属企业财务处科长、财务处副处长、财务处处长、总会计师。
  张云普女士,1972年生,本科,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证券事务代表;历任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管、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助理,曾在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任职。
  证券代码:601611 证券简称:中国核建 公告编号:2025-060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2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青浦区蟠龙路500号中核科创园A1办公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陈宝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戴雄彪、高宏树、独立董事严臻因工作原因未出席;
  2、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2、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2、议案3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谢阿强、仲路漫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会进行了见证,并依法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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