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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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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1207 证券简称:华兰疫苗 公告编号:2025-043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和下午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安康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595,000,033股。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2人,代表股份487,150,4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740%。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459,02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146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9人,代表股份28,129,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76%。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0人,代表股份28,150,4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1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21,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9人,代表股份28,129,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76%。
  公司董事长安康先生主持了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况。经与会股东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486,923,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34%;反对1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8%;弃权28,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7,923,49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938%;反对198,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58%;弃权28,25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04%。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本公司法律顾问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鲍金桥律师、万晓宇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和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提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安徽承义律师事务所关于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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