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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3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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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安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华安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华安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现将相关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1、基金名称:华安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期混合型发起式基金中基金(FOF)
  2、基金代码:A类:016121(简称:华安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A);Y类:019459(简称:华安积极养老目标五年持有混合发起式(FOF)Y)
  3、基金类型:基金中基金
  4、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5、基金合同生效日:2022年9月28日
  6、基金管理人名称: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7、基金托管人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二、可能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说明
  根据《基金合同》“第五部分 基金备案”及“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之“二、《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日起三年后的对应日,若基金资产净值低于二亿元的,基金合同自动终止,同时不得通过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延续基金合同期限。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22年9月28日。《基金合同》生效满三年之日为2025年9月28日。若截至2025年9月28日日终,本基金出现上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即本基金基金资产净值低于2亿元),本基金管理人将自动终止《基金合同》,并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三、其它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出现触发基金合同终止的情形,基金管理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基金合同》等规定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清算程序。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2、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或通过本公司网站(www.huaan.com.cn)了解基金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23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一级交易商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签署《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申购赎回代理协议》,自2025年9月23日起,将新增华西证券为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申购赎回代办证券公司(以下简称“一级交易商”)。投资者可通过华西证券各营业网点办理以下基金的申购、赎回等业务。
  ■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二街198号
  网址:www.hx168.com.cn
  (2)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公司网址:www.huaan.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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