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2号粤电广场南塔3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郑云鹏先生 6、会议应到董事10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实到董事10人(其中独立董事4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门部长、公司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8、会议出席情况 ■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议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2、议案表决情况 (1)审议《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 (2)审议《关于修订〈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 (3)审议《关于修订〈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通过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经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陈滨宏、张书杰律师见证。律师们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及本次股东会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五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