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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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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5-030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独立董事离任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姚小华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因公司治理结构的调整,姚小华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姚小华女士仍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姚小华女士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姚小华女士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一、董事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
  (二)离任对公司的影响
  姚小华女士本次辞任董事职务系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最新要求,为保证董事会的规范运作作出的治理结构调整,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亦不会对公司日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姚小华女士的辞职自公司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本次董事辞任后,姚小华女士仍在公司担任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小华女士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武汉兴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0股,辞职后,姚小华女士承诺将继续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以及履行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公开承诺。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治理结构完整,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组织召开2025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并作出决议,选举姚小华女士(简历见附件)为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姚小华女士将与公司的其他6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2026年9月19日)。
  姚小华女士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姚小华女士担任职工董事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附件:姚小华女士简历
  姚小华,女,198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武汉国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综合管理部经理;2008年6月加入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任行政与人力资源部总监、总经理助理,2011年至2018年任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9年至2025年9月任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现任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小华女士通过武汉兴图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70,000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081 证券简称:兴图新科 公告编号:2025-029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华中科技大学科技园现代服务业示范基地二期5号楼4-9层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程家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与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姚小华女士出席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
  1.0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5、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6、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7、议案名称:关于修订《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子议案1.01、1.02、1.03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其余子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数量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3、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文亮、周莉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武汉兴图新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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