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查询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业务系统,获悉公司股东王振东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冻结、解除质押及质押手续;公司股东鲁忠芳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冻结 1、本次解除冻结基本情况 ■ 2、股东股份累计冻结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王振东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如下: ■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 2、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股东王振东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如下: ■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鲁忠芳所持股份累计被质押情况如下: ■ 注:1、上述限售股不包含高管锁定股;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股东鲁忠芳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99,650,000股,占其所持股份 比例为79.9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2%,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鲁忠芳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 李永新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497,277,945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6.0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06%,对应融资余额40,000万元;李永新未来一年内(不含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0.0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00%,对应融资余额0万元。 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鲁忠芳具备一定的资金偿还能力,以上质押股份所对应的融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处置其名下长期资产、投资收益等自筹资金。 3、公司控股股东李永新及其一致行动人鲁忠芳最近一年又一期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东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融资成本和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的情况;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控制权稳定性、日常管理等产生影响的情况;本次质押的股份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股东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特此公告 中公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