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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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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73 证券简称:创新医疗 公告编号:2025-052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4日披露了韩猛以公司未办理相关股份的解除限售手续为案由,起诉公司及公司董事的相关诉讼公告(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近日,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关于上述案件的《民事判决书》((2025)沪0115民初26824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收到《民事判决书》判决情况
  公司于近日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沪0115民初26824号),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作出判决,判决如下:
  (一)被告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为原告韩猛所持被告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共计4,275,513股限售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二)驳回原告韩猛的其余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193,877元,由原告韩猛负担9,672元,被告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负担184,205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金融法院。
  二、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上述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无重大影响。上述案件判决为一审判决,尚未最终生效,案件当事人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起上诉,该判决是否最终生效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尚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备查文件
  《民事判决书》((2025)沪0115民初26824号)
  特此公告。
  创新医疗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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