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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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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570 证券简称:天玛智控 公告编号:2025-030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林河南大街27号(科技创新功能区)天玛智控顺义创新产业基地五层1530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治国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绍儒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提请审议选举李明忠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桐、赵洁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天玛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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