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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20日 星期六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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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5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10月9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园区双江道62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9日
  至2025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审议情况详见本公司刊登于公司指定媒体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有关本次股东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5年9月24日登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1、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便利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 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网络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三)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本所认可的其他网络投票系统的投票流程、方法和注意事项。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应持有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或传真到达时间应不迟于2025年10月9日15:00时)。
  2. 登记地点: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会议室
  3. 登记时间:2025年10月9日,下午14:00-15:00
  六、其他事项
  1.联系人:谢昭庭
  2.联系电话:022-26983538 传真:022-26983575
  3.联系地址: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园区双江道62号 邮编:300400
  所有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4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重要内容提示:公司名称拟变更为: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龙股份”)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公司名称的原因及情况说明
  公司始终聚焦双主业驱动协同新能源赋能的发展战略,以预应力材料产业和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为主营业务,同时积极布局新能源应用与投资领域,公司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占比逐步扩大,为进一步凸显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更好地提升品牌价值,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由“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名称变更事项的需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章程修订对比情况如下:
  ■
  修订后的《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就上述事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三、变更公司全称的风险提示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是基于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业务开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整体利益,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变更后的公司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为准。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事项进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053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银龙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9月19日在天津市北辰区双源工业区双江道62号以现场参加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现场会议4名,以通讯方式进行表决的董事5名,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谢志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议案一)
  公司始终聚焦双主业驱动协同新能源赋能的发展战略,以预应力材料产业和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为主营业务,同时积极布局新能源应用与投资领域,公司轨道交通用混凝土制品产业占比逐步扩大,为进一步凸显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更好地提升品牌价值,公司拟变更公司名称,由“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银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二)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公司名称变更事项的需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3.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议案三)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提请召开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如下议案:《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共计2项议案。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日期定于2025年10月9日15:00在公司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将以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召开会议的详细通知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5)。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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