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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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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72 证券简称:富吉瑞 公告编号:2025-041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顺义区天柱西路12号院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黄富元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及网络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张大为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及制定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玉双、王嫱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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