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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9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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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浙商惠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
基金A新增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销售机构并参加费率优惠的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协商一致,自2025年9月19日起,本公司新增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加和”)为旗下浙商惠泉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的销售机构,开通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和转换等销售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具体公告如下:
  一、适用的基金范围
  ■
  二、费率优惠活动
  自2025年9月19日起,投资者通过北京加和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转换本公司旗下部分基金享受费率优惠,具体折扣费率以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活动为准。另外对相应基金产品原申购费率为固定费率的,按照相应固定费率执行,不参加本活动优惠。基金原费率请详见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以及本公司发布的最新业务公告。
  费率优惠活动期间,具体折扣费率及费率优惠活动期限以销售机构交易平台公告为准,本公司不再另行公告。
  三、重要提示
  1、 投资者在办理上述基金的相关业务时,在遵守上述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及相关公告的前提下,销售机构办理各项销售业务的具体时间、流程、业务规则及活动(如有)以销售机构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查询相关详情
  1、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址:www.zs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067-9908
  2、北京加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jiahejijin.com
  客户服务电话: 400-820-1115
  五、风险提示
  1、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各基金的基金合同、最新招募说明书及其他法律文件。
  2、投资者应当充分了解基金定投和零存整取等储蓄方式的区别。定投是引导投资者进行长期投资、平均投资成本的一种简单易行的投资方式,但是其并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不能保证投资者获得收益,也不是替代储蓄的等效理财方式。
  3、投资者欲了解本公司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zsfund.com)的相应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9日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浙商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
  经理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5年09月19日
  1、公告基本信息
  ■
  2、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关手续,并报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备案。
  特此公告。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九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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