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8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李佳鸿先生主持会议。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李佳鸿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通化东宝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关于《通化东宝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议案1、议案2、议案3,属于回避表决事项,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参与者存在关联关系的股东,回避了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 律师:郭淑芬 商家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