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5-50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9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2025年9月18日,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之《投资管理制度》。 2、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以现金方式收购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股权的议案》。 同意公司终止以现金方式收购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股权,并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终止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之《关于终止以现金方式收购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股权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 同意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参与南京市江宁区NO.2025G71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竞拍;于2025年10月11日参与南京市建邺区NO.2025G72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竞拍。若公司成功竞得相关地块,且成交价格总额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若公司成功竞得上述地块,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开发建设,公司授权经营层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与品牌开发商合作的方式,开发上述所竞得的地块。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战略与ESG委员会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之《关于授权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同意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公司全体董事为利益相关方,均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同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之《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5-52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推动公司房地产业发展,本着控制风险、科学决策、效益最优的原则,经过充分的前期调研,公司授权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参与南京市土地竞拍。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授权南京中北盛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参与南京市江宁区NO.2025G71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竞拍;于2025年10月11日参与南京市建邺区NO.2025G72地块的土地使用权竞拍。 2、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竞拍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但竞拍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若公司成功竞得上述地块,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开发建设,公司授权经营层在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采取与品牌开发商合作的方式,开发上述所竞得的相关地块。 4、若公司成功竞得相关地块,且成交价格总额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公司根据竞拍后续进展,按照公司章程及有关制度的规定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 二、拟参与竞拍地块的基本情况 1、南京市江宁区NO.2025G71地块 江宁区江宁开发区双龙大道以西、高湖路以南地块,四至为:东至双龙大道,南至现状,西至现状,北至高湖路。地块规划条件如下: ■ 2、南京市建邺区NO.2025G72地块 南京市建邺区白龙江东街以北、云龙山路以西地块,四至为:东至云龙山路,南至白龙江东街,西隔沙洲东河至泰山路,北至规划支路。地块规划条件如下: ■ 三、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综合分析项目区位、周边竞品、目标定位等因素,结合项目经济效益测算及一定的市场预期,公司认为: 南京市江宁区NO.2025G71地块周边配套优质,商业、交通配套能级高、周边居住氛围感较强;可强化地段及资源优势,打造江宁新一代低密园墅类作品,树立品牌及品质标杆,与市场项目差异化错位竞争。 南京市建邺区NO.2025G72地块周边配套完善,可充分发挥地段价值优势,打造品质高端改善产品。 本次竞拍是公司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的基础上做出的投资决策,短期内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无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0421 股票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5-51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运营风险,促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高责任险具体方案 投保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金额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年(具体金额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为准) 保险期限:12个月(具体起止时间以最终签署的保险合同约定为准,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投保授权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责任限额、保险费总额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后续董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续保或者重新投保在上述保险方案范围内无需另行决策,授权有效期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三、审议程序 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作为被保险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000421 证券简称:南京公用 公告编号:2025-53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以现金方式收购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现金方式收购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以现金方式收购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谷科技”)68%股权事项,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终止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25年1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签署了《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刘爱明、杭州宇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胡雄毅、李朝、杭州宇资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2名交易对手及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7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调整为现金购买资产的议案》,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宇谷科技68%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事项,调整为现金方式购买宇谷科技68%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终止本次交易的原因 自筹划本次交易事项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组织各方推进本次交易各项工作。但鉴于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就交易条款等相关事项达成一致,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经公司充分审慎研究及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终止协议》,决定终止本次交易。 三、终止本次交易的决策程序 2025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以现金方式收购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以现金方式收购宇谷科技68%股权,并与交易对方签署相关终止协议,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本次终止相关事宜。 该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终止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刘爱明等22名交易对方 丙方:杭州宇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各方一致同意,《框架协议》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原《框架协议》中约定的各方的权利义务终止。 2、各方一致确认,各方就《框架协议》的履行和解除无任何争议,各方间不存在任何未结清或需返还费用。 3、各方保证不以《框架协议》中任何条款追究其他方违约责任或其他责任。 五、终止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终止本次交易事项是经公司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和友好协商后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公司及相关方需承担相关违约责任的情形。目前,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交易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4、《终止协议》。 特此公告。 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