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5年09月1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关于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集合计划拟变更管理人的提示性公告
送出日期:2025年9月19日

  尊敬的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8年11月28日发布的《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操作指引》(证监会公告〔2018〕39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的规定,东证融汇鑫享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鑫享30天”)、东证融汇禧悦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禧悦90天”)经中国证监会准予,由东北证券元伯1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东北证券元伯2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对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法律法规的要求整改规范及合同变更而来,变更后的《东证融汇鑫享3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东证融汇禧悦90天滚动持有中短债债券型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合称“《集合计划合同》”)分别于2021年11月26日、2021年12月15日生效。
  根据《操作指引》及《集合计划合同》对鑫享30天、禧悦90天存续期限的约定,鑫享30天、禧悦90天自合同变更生效日起存续至2025年11月30日。自2025年11月30日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执行。
  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已于2025年5月17日、2025年5月23日发布相关公告,计划变更鑫享30天、禧悦90天管理人并注册为公募基金。现根据鑫享30天、禧悦90天的实际运作情况,综合考虑份额持有人需求及集合计划的长远发展,为充分保护集合计划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我公司对鑫享30天、禧悦90天的后续方案作出进一步安排。我公司与东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财基金”)协商一致,共同推动将鑫享30天、禧悦90天管理人变更为东财基金并注册为公募基金。上述事项将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变更注册批复,且鑫享30天、禧悦90天成功召开持有人大会并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履行完成其他相应程序后方可进行,存在不确定性。若我公司根据监管要求或集合计划实际运作情况对后续方案作出调整,则另行公告。如在到期日前未能变更注册为公募基金的,鑫享30天、禧悦90天自2025年11月30日后,按照中国证监会有关要求和合同相关约定执行。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妥善做好投资安排。我公司将遵照法律法规及《集合计划合同》等的约定,严格履行相应的程序和流程,平稳推进相关工作,充分保护份额持有人利益。
  本公告仅对我公司旗下部分集合计划拟变更管理人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上述集合计划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集合计划的资产管理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也可登陆本公司网站(www.dzronghui.com)和中国证监会基金电子披露网(http://eid.csrc.gov.cn/fund)进行查询。
  风险提示:集合计划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关注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做好风险测评,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购买风险等级相匹配的产品。
  特此公告。
  东证融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9月19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