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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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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5-122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0月31日(由原立信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5)首席合伙人:邓超 (6)2024年度末合伙人48人,注册会计师2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7人。 (7)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555.4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5,092.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972.20万元。 (8)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8家,年报审计收费含税总额2,438.00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等。 (9)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根据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00万元,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1次。 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1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毕兴亮、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素红、于友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铭姝。 毕兴亮,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在立信中联执业,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韩素红,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在立信中联执业,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于友锋,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在立信中联执业,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杨铭姝,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复核,2018年在立信中联执业,2024年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中联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5年度的审计收费将由双方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定价原则,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协商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该定价原则确定立信中联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审计服务协议。预计2025年度审计费用总计不超过150.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20.0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00万元),与上期审计费用基本持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中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立信中联在从事证券业务资格等方面均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中联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5-127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因经营发展及日常办公需要,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搬迁至新办公地址,为更好地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便于投资者与公司沟通交流,现将公司办公地址变更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公司投资者联系地址同步变更为以上新办公地址。除上述信息变更外,公司原对外披露的投资者联系电话、投资者邮箱均保持不变,具体如下: 投资者联系电话:0511-86893666 投资者联系邮箱:securities@flowersking.com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以上信息,若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5-125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苏州市高新区辰顺浩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金华顺景传感科技有限公司、黄山顺景科技有限公司等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花王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 ● 本次预计担保额度:5.50亿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 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2025年度公司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50亿元的担保(其中向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3.50亿元,向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00亿元)。在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内,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通过新设、收购等方式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仅能从股东会审议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子公司处获得担保额度。担保具体金额以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载明的金额为准,上述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滚动循环使用,无需另行审议。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在上述额度内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需要对各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单次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不再单独履行决策程序。 上述担保事项及授权的有效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本次担保事项的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具体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融资需求确定,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苏州市高新区辰顺浩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花王股份持有其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余雅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5MAELJNX40J 成立时间:2025年6月12日 注册地址:苏州高新区向阳路54号5幢2层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8月31日,资产总额为31,635.50万元,负债总额为31,635.50万元,资产净额为0.00万元;2025年1-8月营业收入为0.00万元,净利润为0.00万元。 苏州市高新区辰顺浩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金华顺景传感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花王股份持有其60%股权;厦门立芯元奥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法定代表人:余雅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701MAEU1X1018 成立时间:2025年8月11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秋滨街道南二环西路2688号3#厂房1楼北侧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批发;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测量仪器制造;电子测量仪器销售;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金华顺景传感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8月11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金华顺景传感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黄山顺景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花王股份持有其60%股权;厦门立芯元奥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40%股权 法定代表人:刘建哲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002MAER0TKY1M 成立时间:2025年8月8日 注册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奕棋镇九龙低碳经济园区翠薇北路66号博蓝特半导体厂区一期生产厂房1楼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零售;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制造;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主要财务指标(未经审计):黄山顺景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5年8月8日,暂无相关财务数据。 黄山顺景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子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上述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签约时间、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条款将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需要对各公司的担保额度进行调剂使用、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担保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而进行,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其融资业务的顺利开展,有利于保证其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此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严格审查,被担保子公司的发展和经营状况已得到充分了解,其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此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可控,有利于公司整体业务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不含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公司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0%;公司无逾期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5-124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花王股份”)全资子公司苏州市高新区辰顺浩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景管理”)。 ● 投资金额: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向顺景管理增资人民币15,000.00万元。 ● 本次增资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增资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 本次增资是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 本次增资是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该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但仍可能面临宏观环境、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本次增资尚需履行相关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增资概况 为推动融资进展以加快公司战略规划落地,公司将以现金方式向顺景管理增资人民币15,000.00万元。顺景管理注册资本由1,000.00万元增加至16,000.00万元。增资后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其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本次增资的交易要素如下: ■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的说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不属于关联交易,亦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本次增资的顺景管理系公司直接持有其100%股份的子公司,主要业务为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顺景管理系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55.5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主体。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基本情况 ■ (2)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顺景管理于2025年6月12日成立,无最近一年财务数据。 (3)增资前后股权结构 单位:万元 ■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公司对顺景管理以货币资金增资人民币15,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按照1元/注册资本的价格以货币方式进行出资。本次增资是公司为推动融资进展以加快公司战略规划落地而进行的,该投资有利于公司加快产业转型升级,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经营需要,对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具有积极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本次增资是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该事项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需要,但仍可能面临宏观环境、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风险。本次增资尚需履行相关管理部门的变更登记程序。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5-123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中文名称拟变更为: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拟变更为:Danyang SYNGEN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Ltd.;英文简称拟确定为:SYNGEN。 ●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最终结果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一、变更公司名称的情况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名称变更为“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同时修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原《公司章程》”)对应条款,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拟变更情况如下: ■ 注:拟变更的公司中文名称以有权审批机关最终核准登记的结果为准。 二、变更公司名称的原因 公司密切关注行业周期变化和竞争态势,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融入新质生产力发展浪潮,2025年公司积极推动以现金方式购买安徽尼威汽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尼威动力”)55.50%股权的重大资产购买事项。截至2025年8月27日,尼威动力50.11%股权均已过户登记至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市高新区辰顺浩景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名下,尼威动力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已实现从建筑施工业务到新能源混合动力汽车高压金属油箱等工业制造业务的产业转型,有效地优化了公司业务结构。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品牌知名度与市场影响力,更好地推动公司在资本市场的持续、稳健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实际情况及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名称,以更好匹配业务转型升级。 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修订《公司章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原《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形成新的《丹阳顺景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新《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新《公司章程》全文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变更不涉及公司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的变动。 2、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符合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利用变更公司名称影响公司股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手续,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4、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法律主体未发生变化。本次公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署的与公司相关的法律文件及合同的效力。 5、公司名称变更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一并进行相应修改或登记备案。 6、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全权办理与本次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关的各项具体事宜。 上述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5-121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9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2)。 本议案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3)。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4)。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预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25)。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126)。 审议结果:七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07 证券简称:*ST花王 公告编号:2025-126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9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狮山横塘街道向阳路54号狮山创智中心5号楼2层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9日 至2025年10月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5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9月26日9:00至17: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狮山横塘街道向阳路54号狮山创智中心5号楼2层。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住宿、交通等费用自理。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电话:0511-86893666 邮箱:securities@flowersking.com 联系人:花王股份证券部 特此公告。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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