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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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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5-037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6日以书面和通信方式发出,2025年9月17日以现场与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锦程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其中,刘丽杰、王天敬、陆元昌、彭亚峰、张卫泳以通信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开展福建莆田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的议案》;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授权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兑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绩效年薪的议案》;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发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专项工作奖励的议案》。 福建莆田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授权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5-038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16日以书面和通信方式发出,2025年9月17日以现场与通信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黄树燕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其中,栾超、朱昊以通信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开展福建莆田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9月17日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5-039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总经理辞职暨授权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总经理辞职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经理赵家悦先生的辞职报告。赵家悦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该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辞职后赵家悦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赵家悦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公司董事会对赵家悦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授权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情况 为确保公司在总经理岗位空缺期间经营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结合当前实际,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副总经理代行总经理职责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副总经理査桂兵(简历附后)代行总经理职责,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聘任新任总经理之日或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副总经理査桂兵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98-3600083 传真:0598-3633415 电子邮箱:zhaguibing@yonglin.com 办公地址:福建省永安市南坑路638号煤业大厦10楼 特此公告。 附件:査桂兵基本情况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附件 査桂兵个人简历 査桂兵,男,汉族,安徽天长人,198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历任中国林木种子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现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家居中心经理。截至本会议召开日,査桂兵未持有“永安林业”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股票代码:000663 股票简称:永安林业 编号:2025-040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福建莆田国家储备林建设 项目(一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项目概述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林(莆田)林业发展有限公司拟在福建省莆田市开展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计划建设规模15万亩,结合实际分期推进项目落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福建莆田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 福建莆田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 (二)建设期限和运营期限 项目计算期30年,其中:建设期8年,即2025-2032年;运营期22年,即2033-2054年。 (三)项目概算 项目估算总投资15,378.42万元(将在建设期内结合实际分年度投资支出),其中,建设投资13,216.62万元,占总投资的85.94%;建设期利息2,161.8万元,占总投资的14.06%。 (四)实施主体 中林(莆田)林业发展有限公司。 (五)实施地点 福建省莆田市境内。 (六)建设规模 项目(一期)建设规模2.51万亩。 (七)建设目标 建设期末建成短周期小径材原料林面积14,992亩,中周期中径材用材林面积3,476亩,中长周期大径材用材林面积2,736亩,中长周期珍贵树种混交林面积3,906亩;可生产木材86.45万m3、t,建设期末储备活立林蓄积16.15万m3,每年碳储量达到0.7万t。 (八)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5,378.42万元(将在建设期内结合实际分年度投资支出),其中,自筹资金3,678.42万元(涉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按规定办理),占项目总投资的23.92%;银行贷款11,700万元,占总投资的76.08%。 三、必要性、可行性 (一)积极落实国家储备林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国家储备林建设可以有效增加国内木材供给,缓解供需矛盾,减少对进口的依赖,保障国家木材安全,推动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生态安全。 (二)符合公司功能定位,践行林业央企使命 项目符合公司围绕“双碳”目标,聚焦林业产业链的绿色发展战略,有利于增强公司核心功能、提升核心竞争力。 (三)改善公司森林资源结构,夯实林业发展基础 通过高标准推进国储林项目实施,能够调整公司现有森林资源结构,持续厚植夯实林业绿色家底,有效促进公司资源增量、经营增效和项目增收,优化资源配置,同时也为公司“林板一体化”战略布局提供坚实资源支撑,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增强公司基本面,全面提升公司价值。 四、风险分析及应对措施 项目建设和运营时间长,项目实施过程中面临的主要风险有市场风险、自然与环境风险、资金风险、工程建设风险等,公司将针对相应风险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如加强工程质量管理、优化经营措施;选择抗逆性强的品种,采用多品系造林,合理布局造林地,从根本上有效预防自然与环境风险的影响;依托现有具有丰富森林经营管理经验的技术团队,健全完善森林经营管理制度,对工程全流程进行管理等措施加强防范。 五、对公司的影响 实施本次项目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将在项目建设期内结合实际分年度投资支出,目前不会影响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投资项目建设和运营时间较长,不会对公司2025年的营业收入等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福建莆田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省永安林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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