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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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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5-041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共有8项议案,其中:第1、2、3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参加本次大会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7日(星期三)下午15: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一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7日9:15一15:00。 (二)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林路9、11号广电运通行政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陈建良; (六)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全文刊登在2025年8月29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七)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735人,代表股份1,286,045,0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483,382,898股的51.7860%。其中: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5人,代表股份1,243,733,78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0822%;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730人,代表股份42,311,26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38%。 (二)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其中第1、2、3项议案以特别决议的方式获得通过):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如下: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许丽华律师和黄菊律师予以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9月18日 证券代码:002152 证券简称:广电运通 公告编号:临2025-042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离任情况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收到公司董事黄纪元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纪元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辞职后,黄纪元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黄纪元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相关规定,其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正常开展,黄纪元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之日起生效。 公司董事会对黄纪元在公司担任董事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工作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截至本公告日,黄纪元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黄纪元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备查文件 1、黄纪元的辞职报告。 特此公告! 广电运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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